行政强制法明年1月1日起实施
对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将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昨日上午,省政府召开全省学习贯彻《行政强制法》电视电话会议,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邀请***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作辅导报告,并部署《行政强制法》贯彻实施工作。市政府秘书长吴刚强以及市直部门有关负责人等在我市分会场收看收听。
今年6月30日,我国出台了《行政强制法》,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行政强制法》是继《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之后,又一部旨在约束行政权力的法律,是一部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的法律,《行政强制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行政权力的限制、公民权利的保障构成了完整的法律体系。而它的施行,对于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抓好《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积极对领导干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使人人都熟悉、掌握《行政强制法》的精神和具体规定,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严格规范行政强制行为;切实加强对行政强制的监督;加强对贯彻实施行政强制的组织领导,切实将这部法律的精神和要求落到实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