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环境分局严抓社会检测机构行业整治
区生态环境分局定期对全区资质认定的11家环境检测机构和17家机动车检测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从严从重处罚,严抓社会检测机构行业整治,确保监测数据的合法有效性。
区生态环境分局从检测机构、检测对象、社会监督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规范社会环境检测机构从业行为。该局对环境检测机构、机动车检测机构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开展信息采集登记,明确各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资质、检测范围、适用于番禺辖区的环境监测类业务类型等,向社会公布登记备案检测机构名单及资质认定信息,为公众提供权威的信息查询途径,防止无资质和超范围经营等乱象发生。
日常监管上,对全区17家机动车检测机构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每天监控机动车排气检测是否规范操作。对照排污单位的生产工艺流程、生产状况、排放污染物种类、在线监控数据等因素,对排污单位提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污染物检测报告进行初步研判,对存疑情况进行监测数据比对分析。
为确保辖内所有资质认定的环境检测机构和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测报告真实有效,建立检测机构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技术专家名录库,每年组建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及技术专家“双随机”行动组实施全覆盖检查,涵盖27个项目,对情节较轻的违规问题,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检测机构限期整改并提供佐证材料;对数据弄虚作假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照程序予以撤销资质认定证书;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该局还把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相关信息归集至企业信用档案,并通过省级、地市信用网向社会公示,运用信用杠杆促进检测行业自律。
(转自番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