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干先主持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12月29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干先主持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习和宣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名张业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并介绍拟任命人员情况,宣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优秀县人大代表、优秀议案建议和议案建议承办先进单位的决定(草案)。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须伦宣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变更泗阳县2020年度财政预算的决议(草案)。县人民法院院长庄金奎宣读泗阳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邢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并介绍拟任命人员情况。
根据表决结果,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
任命张业奇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和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陈建春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和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邢 军同志为泗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泗阳县人民法院王集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常开平同志为泗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朱兴剑同志为泗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房宇燕同志为泗阳县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卢大军同志为泗阳县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张 梁同志为泗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庄倩倩同志为泗阳县人民法院新袁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李娅娜同志为泗阳县人民法院王集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叶二波同志为泗阳县人民法院王集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刘 玲同志为泗阳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免去杨 菁同志泗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徐立彬同志泗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免去李前兵同志泗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免去孙静芳同志泗阳县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刘慧玲同志泗阳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鲍雪玲同志泗阳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前康同志泗阳县人民法院新袁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李少华同志泗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刘海军、何伟成、马宝林、王旭东、周川红、张宏等六名同志泗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郑干先向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会场全体人员起立,唱国歌。新任职人员向宪法宣誓。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变更泗阳县2020年度财政预算的报告,并通过有关决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编制泗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说明;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计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初步计划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泗阳县2020年财政预算预计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初步安排意见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全县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全县重大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编排情况及“十四五”时期民生实事工作基本思路的报告;讨论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优秀县人大代表、优秀议案建议和议案建议承办先进单位的决定;讨论通过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议程;讨论通过补选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及其说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建议名单,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建议名单,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及名单;讨论修改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