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意见确保完成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日前,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着力有效改善全市环境质量,有效管控环境风险,推动盐城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确保到2020年全面完成“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着力推进绿色发展转型升级。优化调整空间结构,全面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健全空间规划体系,构建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工作格局,科学合理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按照区域比较优势、功能定位和环境容量进行产业发展布局。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以重点行业为管控对象,秋冬季为重点时段,PM2.5为主要因子,进一步加大攻坚力度,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打好柴油货车船舶污染治理攻坚战,深度治理工业大气污染,严格管控各类扬尘,全力削减VOCs,加强重污染天气防范应对。
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持“减排、扩容”两手发力,系统推进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重点考核断面水质提升、通榆河治理、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等工作,切实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围绕“摸清底数、预防污染、严控风险、扩大修复”的总体思路,以固体废物控增量、减存量为重点,着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推行清单管理,建立销号机制,确保农产品土壤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
全面整治农村生态环境。统筹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坚持条块管理联动推进、点源面源同步治理,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基础设施长效运行维护机制,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加快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的要求,加强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系统保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到2020年,全市林木覆盖率达27%以上,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修复或恢复湿地2万亩,自然湿地保护率达50%。创成国家森林城市,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持续增强绿色发展竞争力,筑牢生物多样性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