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关于开展诗说青春宿迁市首届青春诗会诗歌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委宣传部,各县(区)团委、文联,各开发区、新区、园区、景区,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纪念“***”运动97周年,庆祝宿迁建市20周年,歌颂广大青年在各行各业建功立业的奋斗历程,经研究,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文联决定开展“诗说青春”宿迁市首届青春诗会诗歌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讴歌青春 讴歌时代 讴歌新宿迁
二、时间安排
1.作品征集
即日起至3月25日。
2.集中评审
3月26日—3月31日。
三、组织机构
活动设立组委会,由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文联等单位共同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市委宣传部,负责活动策划、综合性事务联系协调等工作;评委会设在市文联,负责活动评审工作。
四、参赛人员及作品要求
(一)参赛人员
市内外社会各界人士均可以创作作品并参加活动。
(二)作品要求
作品必须为原创,体裁不限,字数不限,严禁剽窃、抄袭他人的作品,创作需围绕以下一个或者多个主题:
1.个人成长的奋斗历程,诠释当代青年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动人篇章;
2.纪念“***”运动97周年,反映各个时代广大青年在各行各业建功立业,为实现理想孜孜追求的奋斗历程;
3.庆祝宿迁建市20年,反映经济社会等各方面发展所取得的成果以及各行各业青年在20年发展过程中所做的贡献。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1000元。
六、活动程序
(一)作品征集
各县(区),各开发区、新区、园区、景区,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评选作品要求发动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由各级共青团组织收集整理相关作品,向组委会推荐。每县(区)推荐不少于8件作品,各开发区、新区、园区、景区推荐不少于3件作品,市直各单位推荐不少于1件作品。
(二)集中评审
活动评委会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集中评审,产生“十佳优秀作品”。
七、相关要求
1.要广泛宣传发动,各地、各单位要在报纸、电视、网络刊发活动公告,鼓励广大群众围绕活动主题创作诗歌作品,表达对祖国、家乡、青春的赞美之情。
2.要组织开展创作,各地、各单位要主动邀请相关名家、诗人、诗歌爱好者进行重点创作,保证作品质量。
3.要严格时间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在3月25日前将作品登记表和汇总表(***1、2)的电子稿统一上报至组委会办公室,活动不接收纸质文件。邮箱:tsw84358353@126.com,联系人:万杰,电话:84358389。(请以“**单位推荐‘青春诗会’活动作品”作为邮件名称)。
***:1.“诗说青春”宿迁市首届青春诗会诗歌作品登记表
2.“诗说青春”宿迁市首届青春诗会诗歌作品汇总表
中共宿迁市委宣传部 共青团宿迁市委 宿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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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说青春”宿迁市首届青春诗会诗歌作品登记表
作品名称 | |
作 者 | |
联系方式 | |
作 品 内 容 | (可另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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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说青春”宿迁市首届青春诗会诗歌作品汇总表
推荐单位:
序 号 | 作品名称 | 作 者 | 联系方式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