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三季度全市政府采购规模超30亿元
今年三季度,全市政府采购规模达33.2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3%,继续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主要呈现三个方面亮点:
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成效显著。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严禁在采购文件中设置歧视性条款,通过给予价格评审优惠等方式支持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三季度,全市小微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金额1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33亿元,增长84.5%。
政府采购资金节约效应明显。强化和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推进政府采购物有所值目标实现,在保障政府部门履职和公共服务的同时,有效节约财政资金。三季度,全市共节约政府采购资金4.39亿元,资金节约率11.7%,比上年同期提高1.4个百分点。
分散采购规模占比持续上升。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对集中采购目录进行调整优化,扩大采购人分散采购的范围和自主权;推进采购代理机构逐步从“程序代理”向“需求代理”的转型,让更多的专业人才参与政府采购代理工作,努力实现政府采购专业化的目标。三季度,全市分散采购规模24.95亿元,占政府采购规模的75.1%,较二季度提高20.2个百分点、一季度提高29.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