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2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16
通信地址: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一、2019年12月27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新增年产1000万平方米无缝墙布、100万卷墙纸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泰州市泰州港核心港区标准厂房19号 |
建设单位 | 江苏东宇墙纸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19105号)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苏东宇墙纸有限公司位于泰州市泰州港核心港区标准厂房19号。公司于2019年9月委托资质单位编制了《新增年产1000万平方米无缝墙布、100万卷墙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江苏东宇墙纸有限公司拟投资5116万元使用原先租赁的江苏乐佳新能源料科技有限公司1600平方米,建设新增年产1000万平方米无缝墙布、100万卷墙纸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无缝墙布1000万平方米,墙纸100万卷。 建设项目位于泰州市泰州港核心港区标准厂房19号,项目西侧为瑞畅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东侧为预留用地、北侧为福缘达有限公司、南侧为江苏泰氟隆科技有限公司。 厂址符合高港区域总体规划、环保规划和产业定位。 各种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靠、污染物可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本项目油墨清洗废水经油墨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接管标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最终进入长江。 项目有少量的非甲烷总烃废气无组织排放,墙纸车间、墙布车间各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周围环境图可以看出,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没有环境敏感目标,可以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生产设备噪声经过优化平面布置,经隔声降噪及距离衰减,厂界环境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厂界外环境功能区类别3类标准排放。 建设项目一般性固废出售利用;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不外排环境。 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靠,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本项目污水接管考核量建议为COD0.8556t/a、氨氮0.0038t/a,总量控制因子COD、氨氮的排放量分别为0.0886t/a、0.00076t/a,在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内平衡。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总量为:烟尘0.0308t/a、SO2 0.0396t/a、NOX 0.30976t/a,非甲烷总烃0.0338t/a。企业必须上报当地生态环境局,作为企业总量指标考核量。 固体废物全部实现综合利用或处置,排放总量为零。 项目投产后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其功能类别。 本项目建成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满足环境大气二级标准要求;本项目高噪声源经合理分布、有效治理后,对厂界影响较小,不会降低该区域声环境质量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建成后,外排污染物不会导致当地环境质量下降。 本项目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但环境风险相对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