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的补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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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高港区2018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办法的通知》(泰高政办发〔2018〕49号)文件要求,我局联合区财政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第三方核查,现将作业补助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自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9日。
如对公示有异议,可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23-869***799)或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523-86966230)反映。
***:高港区2021年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公示表.xls
泰州市高港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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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12:09:3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