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泽村美丽乡村(滨河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为建设省级美丽乡村,加快村庄环境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经海南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海南镇刘泽村(美丽乡村项目)滨河绿化工程项目对外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海南镇刘泽村(美丽乡村)滨河绿化工程项目。
二、工程量及工程施工要求:按甲方规划文件、招标控制价及设计说明(工程计划要求)要求施工。
三、工程价格:按照招标控制价下浮18%,招标合同价:129443.00元(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审计结算,含税金)。
四、工程工期:20个日历天,超期一天扣工程款500元。
五、工程款结算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16年年底前兑付50%;2017年年底前兑付30%;余款2018年底结清(凭审计报告、税票结算)。
六、报名要求:
1、资质要求:凡报名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三级以上(含三级)投标资质、项目经理职称、营业执照、劳保交纳证明等资质文件,凭以上证书和单位介绍信、委托书(资质复印件需加盖红章)办理报名手续,投标单位必须是项目经理本人,并持项目经理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报名,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证书(原件)留存,待竣工合格后退还。
2、报名时交纳报名费500元(概不退还),履约保证金10000元(招标结束后,未中标全部退还,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待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扣除工程造价款总额3%的工程项目业务费,余款全部退还);
3、报名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到现场进行勘察,谨慎考虑投标所带来的潜在风险,方可参加报名。
七、报名时间:2016年11月6日至2016年11月10日下午4时整;地点在经管站内;
联系人:张慧华,联系电话138****2895;
八、招标时间另定;
九、招标方式:随机摇号(大号中标);
十、未尽事宜以项目工程合同为准。
海南镇资产资源管理中心
二0一六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