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日前,泰州市政府正式出台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泰州市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的主要目标是:2018年,泰兴市、高港区建成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2019年,靖江市、兴化市、海陵区、姜堰区争创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泰州争创“四好农村路”示范市。2020年,基本实现市(区)到乡(镇)通达一级公路,乡(镇)到乡(镇)通达二级公路,乡(镇)到村、村到村、规划发展村庄通达等级公路,通行政村双车道四级公路覆盖率达到100%,镇村公交开通率基本达到100%,县道、乡道及通镇村公交线路的村道安全隐患治理率基本达到100%。主要举措是构建“四大体系”,即:建立畅通便捷、安全优质的农村公路网络体系,建立权责明晰、运作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建立市场导向、科学规范的农村公路养护体系,建立客货并举、便民惠民的农村公路运输体系,全面开展“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和“洁化、绿化、美化”的“四好三化”示范(达标)乡镇创建活动,到2020年,实现全市所有乡镇创成“四好三化”达标乡镇,创成10个各具特色的“四好三化”示范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