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市各相关部门:
***审改办等多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取消25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的通知》(审改办发〔2017〕1号)和《关于取消27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的通知》(审改办发〔2017〕4号),决定取消一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证明材料等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现将取消的中介服务事项和证明材料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及时取消相关中介服务,相应调整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加快推进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靖审改办〔2018〕1号***.doc
靖江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代)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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