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靖江市201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项目(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实施方案的通知
靖农〔2017〕29号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委《关于拨付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资金的通知》要求,为支持促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发展,调整优化粮食种植结构的技术模式,提升粮食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切实做好201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补贴资金
省财政厅落实我市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助资金635万元。
二、补贴对象
资金补贴对象为我市范围内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者,包括种粮大户、从事粮食生产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优先补贴粮食种植规模50-500亩的主体(面积超过500亩的,只按500亩标准进行补贴)。对依法登记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进行补贴。
三、补贴方式和内容
苏财农[2016]136号文件要求,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资金重点用于支持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围绕省农委发布的年度《全省农业重大技术推广计划》中涉及粮食生产的重大技术和模式,本项目突出支持优质食味稻米清洁高效生产技术、优质水稻生产化学农药减量控害技术和农田可持续生态绿色植保技术、小麦“一喷三防”、稻田综合种养技术模式。
1、小麦“一喷三防”补助。计划投入补贴资金100万元,采取提供物化补助方式,由市农委组织实施。
2、优质食味稻米清洁高效生产技术补助。计划投入补贴资金450万元,采取提供物化补助方式,由市农委组织实施。重点打造15万亩优质食味品种南粳5055稻米基地。统一水稻品种,选用南粳5055,每亩良种推广补贴15元(种子用量按4公斤/亩),计225万元。推广应用化学农药减量控害技术和可持续生态绿色植保技术,每亩补贴高效低毒、低残留生态环保农药或生物农药15元,计225万元。
3、稻田综合种养技术模式补助。计划投入补贴资金85万元,由市农委组织实施。对稻渔、稻鸭、稻蟹等稻田综合种养项目,规模在100-200亩的补助1.5万元,200-300亩的补助2.5万元,300-400亩的补助3.5万元,400-500亩的补助4.5万元。
四、实施时间
从今年3月起至秋粮收获结束。
五、相关要求
1、强化工作责任。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是中央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保证粮食生产安全的关键举措。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工作责任,切实将这项强农惠农政策抓实抓好。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人民政府是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对本地的项目实施主体从严把关,确保主体可靠,项目真实,坚决杜绝以项目套取资金的行为。各有关部门要负责涉及项目内容实施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技术服务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实效。
2、规范操作程序。补贴对象须由村申报,经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农经与农技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科、农经科)、经管站审核把关,核实后到村公示(内容至少包括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者姓名、粮食种植面积、土地流转合同、是否应用我市粮食种植主推技术等内容),经公示无异议后,分别上报市财政局、市委农工办和市农委。各有关部门、镇(街道、园区、办事处)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好补贴对象、面积核定、登记造册、公示和审核汇总工作。
3、强化监管验收。市农口相关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局要对补贴实施情况进行项目验收,重点检查物资采购是否履行招标程序,档案建设是否健全,核对补贴清册内容与核定的经营主体及种植面积是否一致,是否经过公示等。项目验收合格后,要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虚报面积、冒领、挪用或挤占补贴资金和物资、不按期保留项目实施档案以及伪造、隐匿、销毁档案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及时予以查处并通报。
4、加强指导服务。市农委要在农业部、省农委四主推的目录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本市主推水稻品种和农药目录,严格履行物资采购招标程序,并积极向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推介,推进科技入户,技术培训、技术咨询、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强化指导服务,充分发挥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一补多效”的作用。
附表一:靖江市201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项目经营主体登记表(格式)
附表二:靖江市201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项目核定面积汇总表(格式)
靖江市农业委员会
中共靖江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靖江市财政局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