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换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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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根据2016年5月新修订的《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开展2017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网络与计算机技术开展2016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通过年度核验,全面落实国家新闻出版总局“宽进严管”的总体要求,淘汰严重违规和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秩序。参加年度核验的单位为2016年12月31日前依法在本行政区域内并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批发、零售单位,所有单位通过“江苏省发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年度核验,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江苏省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发行单位年度总结暨自查报告》,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三份,并上缴原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并换发新版《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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