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情况分析
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是统计工作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泰州市在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努力将基本单位名录库建成单位全、信息新、资料实的“活库”和“真库”。
一、基本单位分布现状
1、产业分布
截至2017年5月26日,我市共有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分别为87717家和7485家,法人单位中:产业法人单位86369家,多产业法人单位1348家。第一产业企业法人单位4800家,占5.4%。第二产业企业法人单位34520家,占39.3%;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48397家,占55.2%。
2、机构类型分布
法人单位中,从所属类型来看:企业法人73517家,所占比重最大,为全市法人总数的83.8%;事业法人2920家,占3.3%;机关法人579家,占0.7%;社会团体法人1509家,占1.7%;民办非企业法人1570;基金会15家;居委会423个;村委会148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4389家,其他组织机构法人1302家。
按机构类型分组情况
类型 | 数量 |
企业 | 73517 |
事业单位 | 2927 |
机关 | 579 |
社会团体 | 1509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1570 |
基金会 | 15 |
居委会 | 423 |
村委会 | 1486 |
农民专业合作社 | 4389 |
其他组织机构 | 1302 |
3、行业分布
从国民经济行业分布看,法人单位主要集中于制造业,共29814家,占全部法人单位34.0%;其次是批发零售业19718家,占比22.5%;再次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566家,占比7.5%;
按行业门类分组情况
行业门类 | 数量 | 行业门类 | 数量 |
农、林、牧、渔业 | 4800 | 房地产业 | 1774 |
采矿业 | 5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6566 |
制造业 | 29814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5004 |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258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622 |
建筑业 | 4443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1210 |
批发和零售业 | 19718 | 教育 | 1252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2143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1097 |
住宿和餐饮业 | 858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1257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414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5178 |
金融业 | 304 |
4、登记注册类型分布
法人单位以内资企业为主,内资企业单位数为86826家;港澳台商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数较少分别为415、476家。在内资的私营企业59982家单位中,私营独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三个类型分别为19191、38955、1206家。泰州市外资企业占比较少,需要加强外资企业的引进力度。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情况
登记注册类型 | 数量
| 登记注册类型 | 数量
|
内资 | 86826 | 港澳台商投资 | 415 |
国有 | 3705 |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 138 |
集体 | 1593 | 港澳台商独资 | 257 |
股份合作 | 162 | 外商投资 | 476 |
联营 | 79 | 中外合资经营 | 209 |
有限责任公司 | 7658 | 外资企业 | 236 |
股份有限公司 | 767 | ||
私营 | 59982 | ||
其他内资 | 12880 |
5、“四上单位”分地区分专业情况。
“四上”法人单位数不断扩大。全市“四上”企业达到了5915家,有力地支撑了全市经济的发展。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002家,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675家,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企业1040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860家。泰兴与兴化四上单位都突破千家。
“四上单位”分地区分专业情况
地区 | 工业 | 服务业 | 房地产业 | 建筑业 | 批零贸易业 | 住宿餐饮业 | 合计 |
海陵 | 273 | 123 | 52 | 148 | 153 | 32 | 781 |
高港 | 247 | 114 | 15 | 55 | 109 | 15 | 555 |
姜堰 | 518 | 140 | 63 | 94 | 128 | 29 | 972 |
高新区 | 172 | 56 | 23 | 36 | 85 | 10 | 382 |
兴化 | 622 | 165 | 74 | 127 | 111 | 22 | 1121 |
靖江 | 474 | 122 | 59 | 89 | 134 | 23 | 901 |
泰兴 | 696 | 140 | 52 | 126 | 147 | 42 | 1203 |
合计 | 3002 | 860 | 338 | 675 | 867 | 173 | 5915 |
二、名录库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名录库质量亟待提高。还存在单位不全、不准、空壳较多、更新不及时、更新率不高的问题,有完全为了完成考核目标而注册的空壳企业;目前存在注册单位存活率无人问津的现象。在注册之时,就有意造假,这些造假的单位往往不配合统计工作,给名录库核实和统计造成很大困难。数据来源问题影响名录库信息质量目前,“多证合一”改革,使工商数据变为每日推送,满足了名录库及时性要求,但目前统计上使用的单位库与国税上使用的单位库重合度还比较低。动态的经济指标不动,既没有指标数据的所属时期,也没有核实时间,没办法使用;没有相应的报告期,使得这些动态数据没有太大的研究价值。
(二)信息化技术滞后,部门间数据共享程度较低。由于部门数据管理程序各不相同,对数据收集工作也带来一定的困难。目前,统计、工商、质检、税务、民政、编办等职能部门各自为政,都拥有自己独立的名录库系统,各系统之间互不兼容。各部门建立的数据库在标准、代码、更新与维护等环节上各不相同,协调程度差,部门间数据共享程度较低。
三、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共同探索构建信息共享平台。结合“多证合一”,进一步提升名录库更新维护质量。相关部门应该共同建立一个为政府和社会各界认可的权威名录库,兼容各部门数据,各部门可直接在平台共同开展日常维护更新。部门共用一个基础库,在一个基础库上共同开展更新维护。一个部门对某个单位的某个字段信息进行维护后其它部门可不必重复劳动,可以云端共享此信息。实现当平台的数据发生更新的情况下,自动更新各部门名录库信息。从而提高单位信息更新效率,从而实现名录库全社会共建共享。
(二)利用大数据净化名录库。统计局可以利用国税部门大数据开展名录库企业真实性核实。在取得国税等部门资料的基础上,进行资料比对,比对后所有单位分三种类型,一类是两部门重叠部分,即在两个部门都存在的单位,二类是仅仅在国税部门存在的单位,三是仅仅在统计部门存在的单位。每一类单位中,既有正常经营单位,也有非正常单位。对于第一类单位,主要关心列统单位同时0纳税或纳税额很小的单位;对于第二类单位,主要关心名称中含有“公司”的单位,很有可能是名录库漏统单位;对于第三类单位,有精力可开展全面调查,如精力有限,建议关心“确认级别”为“0”的单位(即四上单位),防止存在虚假四上单位。此外,我们还可以利用大数据拓展基本单位信息源,将互联网数据作为名录库的更新补充,以缓解现在数据源存在的不足。
(三)借鉴国外名录库管理先进经验。目前,法国建立的跨部门企业名录库已实现全社会共享,成为政府和社会单位经济活动必不可少的基础信息源。该名录库的特点有三个:一是一次登记,手续齐全;二是统一编码,不重不漏;三是立法支持,领导重视。美国建立的标准统计基层单位名录已实现多行业共享。他们名录库的特点是覆盖面广、分类标准统一和政府财政和立法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