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
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
1 | 江阴市长江钢管有限公司内河码头工程 | 江阴 市 夏港 镇五星路538号 | 江阴市长江钢管有限公司 | 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 江阴市长江钢管有限公司投资10362.86万元于1995年在江阴市五星路538号建设了一个杂货码头,目前码头仅进行钢管、钢材的转运,占用岸线162.6m,码头目前设有300吨级泊位3个及相关配套设施,设计年吞吐量为90万吨,为钢管钢材销售提供水路运输服务。该码头现已建成,项目并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目前码头已建成运营25年,在运营期间未曾发生污染纠纷问题。根据《全省内河非法码头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苏污防攻坚指办[2020]65号),对照江阴市经确认可完善环保手续码头的清单,江阴市长江钢管有限公司在清单内,江阴市长江钢管有限公司开展此次环评手续补办完善工作。 | 1、废气:本项目码头使用货车进行运输,运输量较少,且地面均已进行硬化,因此汽车尾气和地面扬尘产生量较少,本报告不作定量分析;船舶到港后关闭柴油机组,故无船舶尾气产生;本项目码头的运输物料主要为钢管、钢材,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无粉尘产生。综上所述,本项目无燃烧废气和工艺废气产生。 2、废水:本港区污水主要为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和地面冲洗废水经码头面排水沟收集至集水池,再由潜污泵经污水管线送至后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码头洒水抑尘和码头地面冲洗;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含油废水委托给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转运、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澄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出水可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老夏港河,其中COD、SS、氨氮、总氮、TP排放量分别为0.092t/a、0.018t/a、0.007t/a、0.022t/a、0.0009t/a。 3、噪声:本项目船舶停靠和车辆进入码头后,不允许鸣笛,故船舶鸣号、码头车辆噪声影响较小,本项目不针对船舶鸣号、码头车辆噪声做具体分析。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起重机械噪声、龙门吊械噪声等,噪声源强70~86dB(A)之间。噪声源经车间内合理布局,车间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4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污泥、生活垃圾以及废机油、废机油桶。其中污泥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船舶生活垃圾委托江阴市浩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接收处置;废机油、废机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码头员工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各类固废均不外排。
| 0510-86868187/ 0510-86868526 lgxzsp@126.com |
公开时间:2021年8月24日~2021年8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