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肃胜利圩灾后重建工作纪律的通知
各相关村、相关科室,胜利圩局:
为严肃胜利圩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纪律,实现“阳光重建”、“廉洁重建”工作目标,确保胜利圩灾后重建各项工作有序、务实、高效推进,现就有关工作纪律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严肃政治纪律。各相关单位要坚决执行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关于胜利圩灾后重建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树立恢复重建大局意识,坚决服从镇党委、政府的统一调度指挥,坚持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严禁阳奉阴违、应付了事。
二、进一步严肃廉洁纪律。各相关单位要坚持深入一线,切实抓好恢复重建工作。在恢复重建的各项工作中,各级党员干部要严禁“吃拿卡要”、利益寻租、收受红包,严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克扣、侵占挪用、贪污私分、受贿行贿,严禁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安排、使用救助资金,严禁擅自扩大救灾救助资金使用范围,严禁编造虚假救灾救助重建档案等行为发生。
三、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各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责任担当意识,勇于作为、敢于担当,全力以赴、履职尽责。要严格对照《阳江镇胜利圩灾后救助方案》规定的细则,确保执行方案不走样。严禁在恢复重建工作中临危退缩、擅离值守、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严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现象发生。
四、进一步严肃群众纪律。各相关单位要把恢复重建工作放在当前工作的首位,全身心投入重建工作当中,坚持第一时间掌握受灾实情,第一时间解答群众困惑,第一时间化解群众矛盾,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决不允许出现群众工作走过场、搞形式等行为。
五、进一步严肃监督执纪。镇纪委要加大监督执纪力度,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发现或举报查实,一律严肃处理。切实增强监督执纪的实效性、震慑力,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将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对履职不到位,导致灾后重建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加强对救灾救助资金管理、救助款物发放等情况监督检查,对违反廉洁纪律要求的,特别是贪污、私分、截留、挪用救灾款物等违纪违法行为,要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较大社会不良影响的,一律先免职再调查处理。
中共南京市高淳区阳江镇委员会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