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规划分局关于2018年河长制考核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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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0日发表
近日,为贯彻落实河长制考核工作,根据《浦口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2018年度区级考核细则》(浦河长办发【2018】39号)文件要求,浦口规划分局协同建设局、水务局、环保局、城管局,分别对江浦、桥林、星甸、汤泉、永宁、汤农共6个街道进行现场考核。
一是检查现场,现场检查河道,客观了解各街道河湖的公示牌设立情况、管理情况和巡河情况。二是听取街道河长制办公室汇报河长制建立和落实情况。三是查阅、核实各街道河长制工作自评报告,台帐材料等,就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向街道有关人员进行问询。
根据考核情况浦口规划分局提出建议,关于划定的河(库)管理和保护范围,河(库)水域岸线资源管理,河(库)空间与功能的材料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材料。(浦口规划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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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0 14:17:1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