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浦口区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实施方案的通知
浦政办发〔2017〕34号
关于印发《浦口区住户调查样本轮换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浦口区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
浦口区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区住户调查样本的科学性和代表性,如实反映浦口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17〕1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住户调查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准确、真实的住户调查是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精准施策的重要依据,对开展精准扶贫、富民增收、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街道要坚决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精神,高度重视住户样本轮换工作,科学、规范、有序推进此项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和人为干扰样本抽选的现象发生,为确保住户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奠定良好基础。
二、实施范围
本次样本轮换涉及全区所有街道、场(区)及高新开发区的127个村(社区)。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样本框信息核实、村(社区)级单位落实、调查小区拆分、住宅名录表编制、摸底调查工作;实施阶段主要工作包括住户样本抽选、调查户落实、试记账、样本评估等工作。
三、时间安排
整个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分为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时间为2017年3月中旬-9月底前,完成样本轮换前的工作布置、培训、宣传动员工作。
第二阶段:清理核实轮转组住宅及初步落实调查户阶段。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前,各街道清理核实轮转组住宅情况,完成调查户初步落实情况,做好试记账准备。
第三阶段:试记账及样本评估阶段。时间为2017年10月下旬-11月底,组织初步落实的调查户进行试记账,同时区统计局对初步落实调查户样本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对试记账样本进行微调,落实最终调查户。
第四阶段:启用新的轮转组。2017年12月1日正式启用新样本进行调查,旧样本退出调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本轮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由浦口区统计局牵头负责,区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街道具体组织实施。区统计局要加强对调查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做好调查数据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发改、公安、民政、财政、规划、住建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依法协助做好调查摸底、开户及试记账等各项工作;各街道要加强组织协调,严格执行江苏省统一制定的样本轮换方案和具体实施细则,依法依规开展样本轮换,确保样本轮换工作顺利进行。
2、做好宣传动员。各街道应根据所在调查小区的特点,通过张贴标语、宣传画、横幅、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材料、和小礼品等多种形式宣传此次调查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扩大社会各界对住户调查的知晓度,使广大居民能理解和认识住户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调查对象的积极性和配合度,为即将开始的样本轮换工作和日常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3、做好调查户思想工作。各街道应派遣一名专职人员协助辅调员做好样本轮换工作,主要对抽中调查户做好解释工作,对拒访户做好思想工作,打消调查户的顾虑,取得调查户的理解和支持,积极参与住户调查记账工作。对于多次努力仍然拒访的户,还需要做好替换户的查找和落实,以确保今后各项调查工作能够落实到位。
4、维护样本稳定工作。落实好调查户以后,各街道、村(社区)可以通过年终和传统节日慰问调查户,增加***访户次数,加强感情沟通,使调查户更愿意配合住户调查工作,从而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保证基础数据质量。
5、认真做好保障工作。按照分级负担原则,区、街道、村(社区)承担相关经费,各街道、村(社区)要落实好调查户记账补贴和辅助调查员工作补贴,保障住户调查样本轮换经费和日常工作经费;要做好人员配备,支持统计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调查力量,可依照有关规定选聘公益岗位人员从事辅助调查员工作。各街道、村(社区)要选派工作人员配合入户访问、登记工作,做好调查户的抽取和逐户落实工作,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实施。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7年5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