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街道全面加强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有关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化解经济社会风险,全面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全面加强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苏政传发〔2021〕2号)、《关于印发南京市全面加强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传〔2021〕8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整治流动加油车非法经营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江宁政办发〔2018〕79号)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重点
(一)成品油走私行为。包括非设关地偷运走私成品油,货运渠道为瞒报走私,直接向走私人购买、运输及销售走私成品油的行为。
(二)成品油非法购运储销行为。包括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等,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行为;擅自建设储存油罐、非法储存成品油、非法改装油罐车(船)、非法售卖成品油等行为;混兑、购销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等行为。
(三)偷逃税行为。包括变名开票、不开***、少开***等行为。
二、整治目标
坚持“街道统筹、属地负责,各司其职、联合执法,高压打击、从严查处”的原则。通过一年的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行动,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税收征收环节管理和环境整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打造平稳、有序、健康的成品油市场。
三、组织架构及任务分工
成立“街道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办事处主任史道琪同志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三产(旅游)办、安监科等46个部门(社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三产(旅游)办,负责调度、汇总、通报综合整治情况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成品油走私、成品油非法销售、成品油非法运输、成品油偷逃税4个综合整治组,根据具体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各组组长负责协调本组部门联合执法、情况调度和汇总。整治工作接受社会公众提供有据线索,举报电话:025-86104355。
(一)成品油走私综合整治组。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打击治理长江航道成品油走私“净江”行动方案》(苏打发〔2021〕1号),严管、严查、严惩长江段航道走私违法活动,增设检查关卡,从源头阻止成品油进入我街道水域和陆域;对重点岸线实施严密监控,阻断利用“三无”船舶走私等渠道;加强对船舶修造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船舶、设置暗舱等行为;加强可疑账户资金监测和反洗钱调查等。施德健同志为组长,钱家成、鲍家宏同志为副组长,滨江派出所、江宁派出所、陆郎派出所、水上派出所、江宁交管所、农路办、综治办、企服中心、经发办为成员单位。
(二)成品油非法销售综合整治组。对重点路段、建筑工地、物流园区、大型停车场、城郊结合部等易发生非法销售成品油的地区开展排查整治,依法打击和查处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对撬装式等内部储油设备设施组织安全排查和整治;对无照无证经营行为进行查处。根据具体工作情况,分设四个整治小组。
1、非法流动加油车(船)综合整治小组。施德健同志为组长,滨江派出所、江宁派出所、陆郎派出所、水上派出所、江宁交管所、安监科、市场监管分局、三产(旅游)办为成员单位。负责非法流动加油车(船)的排查和打击查处。
2、黑加油点(固定)综合整治小组。施德健同志为组长,朱宗继同志为副组长,滨江派出所、江宁派出所、陆郎派出所、市场监管分局、安监科、环保所、规资所、滨江消防救援站为成员单位。负责以固定场所为据点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取缔和查处。
3、内部储油设备设施安全综合整治小组。徐安宝同志为组长,安监科、市场监管分局、三产(旅游)办、环保所、建设所、滨江消防救援站、滨江派出所、江宁派出所、陆郎派出所、江宁交管所为成员。负责检查建筑工地、物流园区、大型停车场等内部加油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应急管理、消防、环保等要求,整治安全隐患,取缔私埋私设储油设施,查处非法销售成品油行为。
4、非法使用成品油综合整治小组。钱家成同志为组长,建设所、江宁交管所、宣传办、三产(旅游)办、农路办为成员。负责宣传引导,检查整治各类建筑工地、物流企业、个体运营车辆等非法使用成品油行为。
(三)成品油非法运输综合整治组。建立重点道路和水路联合检查机制,设立流动关卡,加大油罐车(船)的检查力度,加强对走私成品油、不带票资源的拦截;对未能提供合规手续的油罐车(船)临时扣押,逾期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油品可视为违法经营予以没收;严厉打击擅自改装油罐车(船)的行为;查处无证运输等非法行为。钱家成同志为组长,江宁交管所、滨江派出所、江宁派出所、陆郎派出所、水上派出所、农路办、三产(旅游)办、市场监管分局为成员单位。
(四)成品油偷逃税综合整治组。加强加油站的税收管控,强化对加油站无票、变票、非成品油品名的采购价格监管;检查加油站进货来源,对进销存在较大差异、不明来源进货的行为及时查处。坚决遏制偷逃税现象,实现跨部门协同共治;加强成品油生产企业监管,严格税收征管。吕昌喜同志为组长,财政所、税源办、三产(旅游)办、市场监管分局、企服中心、滨江派出所、江宁派出所、陆郎派出所为成员。
三产(旅游)办加强对辖区内加油站和成品油经营企业的业务联系和工作指导,督促相关企业严格内部经营管理,发挥其面广点多的优势,提供非法经营信息线索和专业技术服务保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查获油品的转运、存储、管理和处置工作。
四、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4月底前)。街道各有关部门、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同步对成品油非法经营现象易发地区以及市民反映强烈的区域展开全面摸排。各整治组(小组)和各村(社区)要及时将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机制建立情况报送街道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三产办)。
2、重点整治阶段(2021年5月至11月)。对省市区交办、督办的线索和自行摸排的成品油走私、偷逃税、非法购运储销等各类非法行为,全面整治查处。各村(社区)对成品油非法经营现象易发地区和市民反映强烈的区域,按“一地一策”的原则强力整治。综合整治实行月报制度,各整治组(小组)和各村(社区)每个月最后一周将当月工作进展情况报街道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三产办)。
3、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2月)。各有关部门和各村(社区)认真总结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补齐工作短板,推广典型经验,巩固整治成效。12月18日前,各整治组(小组)将一年来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行动情况总结报街道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三产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有关部门和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以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降低大气环境污染的高度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部署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成品油市场整治机制,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夯实责任、务求实效,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综合执法、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二)突出协作配合。各有关单位要坚持“谁接报,谁发现,谁先期处置”的原则,根据整治领导小组分工做好联合执法。针对非法经营成品油的问题线索,各部门间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接警即出。在查处工作中存有争议时,由专班召集相关执法部门集体会商处置。
(三)完善机制流程。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打击查处流动加油站(点)的工作机制和流程。对于打击查处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违法犯罪行为,各执法单位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和固定证据后,移公安部门立案查处。涉案油品交由中石化南京江宁石油分公司暂存,市场监管分局检验检测,根据检验检测结果和案件办理情况依法处置;在打击查处成品油走私行动中,查获其他走私行为的按原有政策法规和流程执行。
(四)加强信息搜集。各派出所要把摸排非法经营成品油线索作为日常巡查、例行检查的一项重要工作。安监科、市场监管分局要依托基层队伍,加强信息搜集。环保所要加强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查,及时将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销售成品油行为通报专班。各村(社区)要全面开展排查整治,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同时通过各种媒体加强宣传发动,形成全社会共管共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