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市级智慧农业项目验收结果及下达剩余资金的通知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江宁区2018年市级智慧农业项目进行了验收。验收工作严格按照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和要求进行,现将验收结果及剩余资金拨付事项通知如下:
1、验收结果。根据南京立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和专家组验收评审意见,综合判定:物联网技术在设施果蔬生产中的应用、蓝莓种植物联网技术应用点建设、晟鲜果蔬农业物联网智能基地建设、2018年南京市江宁区溪田农业物联网建设项目、江宁汤山水稻绿色种植农业物联网技术示范应用、江宁区农业电商产业园宁商扶贫农业电商补助项目等6个项目通过验收(详见***)。
2、资金管理。2018年市级智慧农业项目部分财政补助资金前期已下达至各街道财政所,现根据项目验收结果将剩余资金下达至财政所。相关项目单位根据验收结果,按有关程序办理报账。各街道要充分认识市级农业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管的重要性,根据验收结果及时拨付项目补助资金,不得截留、挪用。项目中有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在规划调整、拆迁时不得纳入补偿范围。
***:2018年市级智慧农业项目验收结果及下达剩余资金明细表
南京市江宁区农业农村局 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