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汛前检查的通知
各社区、相关单位:
为做好2018年防汛防旱防台工作,确保街道安全度汛,根据江宁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下达的《关于开展2018年汛前检查的通知》(宁防指【2018】3号)文件要求,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汛前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汛前检查责任制。按照“查严、查细、查实”要求,各社区、相关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成立汛前检查工作小组,明确各类工程汛前检查的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汛前检查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检查责任人要对检查结果全面负责。
二、全面查清险工隐患状况。各社区、相关单位要组织人员对河湖堤防、水库、重点塘坝、涵闸、泵站、涉水在建工程、防汛消险工程、穿堤构筑物、行洪障碍以及易受台风影响的相关工程、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查清险工隐患和防汛薄弱环节。要高度重视对涉水工程、在建工程、排涝工程的检查,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安全度汛措施,确保度汛安全。
三、强化对非工程措施的检查。对街道内防汛水情遥测站点进行检查,保证各类设施正常运行;做好防汛物资、器材、设备等储备和管理工作,认真查验现有物资、器材、设备等的数量和质量,对不符合要求或储备不足的,要及时增储到位;防汛抗旱排涝抢险队伍要组织落实到位,并做好相应的培训、演练以及对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确保汛期抢险时拉得出、用得上、打得响;加强农村基层防汛防御常识的宣传,提高群众主动防范、依法防灾的自觉性。
四、认真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要结合水情、雨情、工情变化和汛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防汛(排涝)、防旱、防台风和应急管理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对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要在汛前将所有预案汇编成册,报街道防指备案。
五、认真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社区、相关单位要认真梳理检查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对各类险工隐患要制定消险措施,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分级负担的原则,加大投入,尽快消险。对暂时不能处理的,要逐一落实度汛应急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行政、技术责任人员,确保度汛安全。重点检查涉水工程是否存在侵占河道、破提开口等影响防洪排涝安全的现象。对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和阻水设施,要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制定清障实施计划和方案,落实清障责任,明确责任人和时限,确保汛前完成清障工作。
六、及时上报汛前检查成果。检查结束后,各社区、相关单位要及时上报汛前检查总结、附表、险工险段图片及对应的位置图、防汛物资储备数量图片及对应的位置图。各社区、相关单位对汛前检查材料进行签字、盖章确认后于3月1日前上报街道防指。同时,所报材料需以电子文档(文字,表格,险工险段照片及其相对应的位置图、防汛物资储备照片及其相对应的位置图)的形式上报至街道防指。
江宁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