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等规定
雨花台区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等规定
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1、根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发〔2018〕9号)、《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苏发〔2018〕32号)、《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办〔2019〕1号)和《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雨花台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委办〔2019〕8号),制定本规定。
2、区商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3、区商务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现代服务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商务领域发展规划和目标,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
(二)拟订全区内贸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引导各类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组织编制和实施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城乡商业体系、农产品和汽车流通体系建设。
(三)负责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发展,做好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服务工作;协调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成品油监督管理工作,推动老字号保护发展;指导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引导行业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的责任,统计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情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工作,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
(五)推进全区外贸促进体系建设。协调规范外贸经营秩序,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和外贸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推进贸易便利化,组织指导、协调全区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负责实施全区科技兴贸战略,指导、推进全区出口基地建设。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六)组织协调我区企业发起或应对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
(七)负责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八)负责本系统的招商引资工作, 配合市、区境内外重大招商推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各街道与园区开展招商引资与协调服务工作。
(九)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区外商投资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备案工作,负责全区外资总部及功能性机构组织申报,负责外商投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指导规范利用外资投资促进工作,协调外商投资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十)负责全区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和执行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指导和推进对外工程承包、对外劳务合作(含境外就业)等,并实施监督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区境外劳务纠纷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十一)研究提出推进全区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意见,牵头拟订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推进全区商务系统信息化建设,落实商贸服务领域电子商务发展工作。
(十二)负责对外经贸事务交流管理及城市国际化推进工作。
(十三)协调海关、银行、税务、外汇、出口信用保险等部门与商务工作有关的事项。
(十四)根据城市菜篮子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做好全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推进食用农产品等重要产品流通追溯体系建设。
(十五)负责区贸促会的工作。
(十六)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职能转变。区商务局要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服务,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商务依法行政和法治化建设,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
4、区商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宣传、安全保卫、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各类会议的组织、接待及上级交办事项的查办、督办;负责局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和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商务系统党组织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商务系统文明创建、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商务系统意识形态、舆情新闻、理论研究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商务系统的落实;指导商务系统基层党组织的建设、统战、妇联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市场发展科(商贸企业服务办公室)。推进城乡商业体系、农产品和汽车流通体系建设;负责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发展,做好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服务工作;协调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成品油监督管理工作,推动老字号保护发展;指导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引导行业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全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根据肉菜追溯体系建设要求,对本区肉菜追溯各节点进行业务指导,并做好数据上报维护工作;推进本区范围内其他发卡法人企业进行单用途预付卡备案工作;根据区考核目标,定期汇总上报各街道(园区)全年新增商务商贸设施面积情况;负责全区再生资源企业管理,做好企业相关扶持政策服务工作;负责区商业联合会等协会管理工作;做好全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相关政策服务工作。
(三)商贸发展科。贯彻执行***、***和省、市、区政府为城乡居民和三农提供综合服务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供销合作总社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区供销系统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依法维护和促进区供销系统的发展,指导直属企业改革和发展;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权利,深化本级投资企业改革发展,做大做强社有企业;指导、监督、考核直属企业改革、资产经营和经济发展;负责指导推进城乡现代流通网络建设;负责指导城乡为民(农)服务社(中心)建设、农产品市场建设;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本系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所属单位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四)现代服务业发展科。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消费品供求状况,进行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并提出相应的调控建议;负责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工作推进、综合协调及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推进建议;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管理机制相关工作;组织编制与实施商业网点规划;建立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牵头承担商贸流通行业有关综合性的工作;牵头推进供应链发展和供应链体系建设, 牵头推进现代物流发展和现代物流体系建设, 推动物流标准化、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推动商贸服务领域电子商务的运用和发展,促进国际电子商务发展,建立完善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实施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和商务领域电子商务相关地方性标准和规则;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和分析。
(五)外资服务管理科(招商办公室)。负责全区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工作,负责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备案管理;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报工作;负责推进外商投资企业的增资和再投资工作;负责全区利用外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全区外商投资项目信息的***服务,并协调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负责调解外商投资企业的纠纷和外商投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招商引资工作,主要做好涉外企业招商引资信息的收集、筛选和服务,印制外语招商宣传资料;配合市、区境内外重大招商推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或参与相关国家(地区)重要商务团组接待、重大项目洽谈和签约工作;指导各街道与园区开展招商引资与协调服务工作。
(六)国际经济合作科(服务外包办公室)。组织实施促进全区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货物进出口的统计和运行分析,拟订外贸促进计划,组织、指导和协调外贸促进活动,多元化开拓国际市场,指导、推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出口品牌和进出口基地建设;落实全市跨境电商快速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执行国家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境外劳务纠纷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组织开展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相关培训和促进工作;配合做好对外经贸事务交流管理工作;负责所涉及产业的项目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区服务贸易及服务外包统计工作,负责全区服务贸易及服务外包发展促进工作,推动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公共平台建设。
(七)财务审计科。负责局机关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及预决算公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管理行政经费、预算外资金和专项资金;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和本系统所属单位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管;负责本系统内部局属企业财务年报和审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和本系统的离任审计工作;负责编制系统内财务审计规章制度及其实施办法,指导本系统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审计工作和统计工作。
二、办公地址:雨花台区雨花南路2号,邮编:210012
三、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四、联系方式:025-52883470、52883479(传真)
五、负责人姓名:蔡一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