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2021年度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单的公示
根据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江宁区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工作的通知》(江宁农发〔2021〕379号)文件精神,经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各街道农业部门初审、区农业农村局审定,拟将南京自然美种植专业合作社等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认定为2021年度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具体名单见***),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情况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江宁区农业农村局联系。
联系电话:025—68173926
***:江宁区拟认定2021年度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单
南京市江宁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2日
***:
江宁区拟认定2021年度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