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建设房产和交通局借聘用人员信守廉洁承诺书
本人现为鼓楼区建设房产和交通局借(聘)用人员,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及使用单位关于廉洁廉政和作风建设各项要求,在被借(聘)用期间本人郑重承诺:
一、自觉加强党纪国法和单位规章制度的学习,加强自身修养,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二、守纪律、讲规矩,自觉维护上级关于廉洁廉政的规定和单位规章制度的严肃性。
三、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自觉树立高效、务实、廉洁的机关工作人员形象。
四、崇廉拒腐,清白做人,不用公款搞个人消费,不在公务和社会交往活动中接受单位和个人的现金、物品、有价证券等。
五、不参与公款娱乐消费活动,不出入私人会所,不酒后驾车。
六、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守职业道德,不以权谋私,不做有损单位形象的事情。
七、严格执行上级和单位其他各项党风廉政纪律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接受退回原单位(按自动离职)处理。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