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54号建议的答复
市人大代表第0054号建议关于“关于规范清河路全线车辆停放秩序问题”,现答复如下:
清河路段南起集庆门大街,北至汉中门大街,长562米,为支路街巷。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街巷车辆停放管理和执法的通知》(宁政发【2014】122号)规定,从2014年起其静态交通秩序划归属地江东街道城管部门管理。为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仅2017年该街道对该路段处罚违停贴单数超过500张。2018年以来,江东街道与交警五大队、鼓楼区行政执法大队联合执法行动10余次,截止目前已处罚违停贴单达到800余张,暂扣电子秤10余台,电动三轮车20余辆,各类修理工具10余件。但该路段待建工地多、重型卡车及渣土车多,管理难度加大,效果不佳。对此,我区相关部门实行联动,江东街道在做好日常管理的同时,将加强与鼓楼区停车办、交警五大队合作,共同管理,形成合力。一是加强路面管理,清理整治该路段违规经营的游商。二是因地制宜,拟施划道路停车泊位,加强对违停车辆的贴单告知,规范停车秩序。三是加大对该路段渣土车、重型卡车和无证车辆的管理力度,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四是加强区域联动,与建邺区兴隆街道共建长效联合治理机制, 开展区域联动执法,共建清河路交通新秩序。
鼓楼区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