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组织召开2018年二季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例会
2018年4月20日14:30,在市建委706会议室召开了2018年二季度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例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总结交流近期招投标监督、服务工作,并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故召开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市建委招投标监管处组织,市建委分管领导、招投标监管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各区(园区)招投标监管部门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均参加了会议。
会议上招标处通报了2018年第一次(一季度)招投标市场检查的情况,并重点组织学习了《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0号)文件。省政府120号令是为了规范国有资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颁布的。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符合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的招投标活动。本办法自2018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最后大家对工作经验进行交流并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