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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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8日发表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25-84556816(政务大厅)/84628188 通信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秦虹路1号510室 联系人:南京市秦淮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 |||||||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批复 |
1 | 关于秦淮区周处读书台、光宅寺地块传统文化展示中心及社区配套服务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秦)建〔2021〕06号 | 2021.7.15 | 秦淮区周处读书台、光宅寺地块传统文化展示中心及社区配套服务用房建设项目 | 南京赤石矶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东至江宁路,南至老虎头小区,西至转龙车小区,北至现状多层住宅 | 宁环(秦)建【2021】06号.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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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01:52:4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