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粮食稳产增效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0年4月24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粮食稳产增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15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共包含六个方面内容,为方便社会各界更好了解《通知》内容,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多次强调,中国人要把饭碗端在自己手里,而且要装自己的粮食。今年中央和省明确提出粮食生产要稳字当头,要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要落实好“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增强粮食生产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3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粮食稳产增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18号),进一步明确了稳步推进粮食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二、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文件精神,更好地营造地方重农抓粮的良好氛围,调动广大农户(大户)种粮积极性,提高种粮效益,促进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市农业农村局在调研基础上,根据省政府文件精神,于4月7日起草《通知》,并广泛征求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国家统计局南京调查队等部门意见,并对《通知》进行修改。市政府于4月16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对《通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市政府同意,4月24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粮食稳产增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15号)。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根据省《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从任务落实、政策措施等方面,提出要重点解决的四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任务落实上。要确保今年粮食面积产量稳定。今年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粮食生产目标任务是,粮食种植面积201万亩、粮食产量18.9亿斤,其中水稻种植面积120万亩。各地要尽快将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镇街村,并进一步细化到具体作物,并将上述目标(粮食稳定度)作为约束性指标列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今年夏粮面积已基本确定,稳定全年粮食生产,关键是秋粮,各区要尽早谋划和调整生产布局,抓好水稻、玉米等生产面积落实,同时因地制宜发展薯类、豆类等杂粮生产。
第二个问题,政策激励上。抓好粮食最低收购价、农机补贴、耕地地力补贴等政策落实。用好水稻生态补偿,对镇街实际种植水稻的区域给予120元/亩的补偿,市、区两级财政各按50%承担,各镇街要统筹使用,主要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水稻生产环境保护和修复等;提高稻谷补贴精准度,对种植水稻20亩及以上的实际生产主体,按照补贴标准不低于100元/亩给予支持;实施优良食味稻米提升行动,支持优良食味水稻种植基地实行订单生产;引导支持金融机构为粮食生产者提供信贷等金融服务,开展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等。
第三个问题,实施途径上。一是提升粮食科技与装备支撑水平。大力开展农田建设,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完成新增高标准农田7万亩;坚持量质并重、用养结合,实施耕地地力提升工程;支持开展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在全市优势粮食产区建设16个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片,加快推广绿色优质高抗粮食作物新品种,全市优良食味水稻推广面积达到50万亩以上;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达到96%。二是推进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培育壮大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粮食生产新型经营主体,粮食规模经营率提高到70%。三是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加快实施以“江苏好粮油”行动计划、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和粮食质检体系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优质粮食工程”,切实发挥“优质粮食工程”已建成项目的作用,促进粮食产购储加销“五优联动”,进一步延伸粮食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落实省下达优质优价收购任务。
第四个问题,工作推进上。各区人民政府要共同扛起“米袋子”生产保供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研究出台扶持稳定粮食生产发展的激励政策。市有关部门要强化工作调度和督导,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完成今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要加强粮食生产好经验、好做法的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重农抓粮的良好氛围。
文件链接: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粮食稳产增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