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邺区关于加强复工复业期间食品经营环节疫情防控及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分局、食药监所:
为深入贯彻、全面落实***、***、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关于进一步优化餐饮行业疫情防控措施加快复工复业的工作指引》(宁防企〔2020〕17号),现就加强全区复工复业期间食品经营环节疫情防控及安全监管工作明确如下:
一、工作目标
切实做好全区食品经营环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食品销售监管,严控人员密集场所风险
各分局、食药监所要加大对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的重点场所的检查力度,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一是进一步落实“防聚集”措施。督促做好农(集)贸市场疫情防控,安排专岗专人,采取适当措施加以引导,确保进入市场人员全部佩戴口罩、相隔1米以上距离,保持良好市场交易秩序,切实防止人员扎堆集聚。二是严格落实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经营者不得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腐败变质、掺杂使假、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严格执行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的相关规定,不得采购、经营、使用野生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三是严格落实重点部位清洁消毒制度。要监督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尤其是食品批发市场等食品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切时可行的消毒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定时对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人员通道、电梯间、洗手间、手推车、提篮等进行消毒,在大中型商超要安排专人对手推车、提篮等采购工具实行一人一消。洗手间必须配备洗消用品。保持经营场所的空气流通,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等。四是切实做好人员防护和健康检查。食品经营单位每天上班前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体温测量。从业人员及顾客在经营场所必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避免交叉污染和接触传播。五是加大销售散装食品行为的管理力度。要督促各类食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散装食品销售的“五防”设施,鼓励食品销售者设置提示标识,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消费者直接接触散装食品特别是直接入口的食品。六是加强食品储存运输管理。进一步加大对食品仓储库房、运输车辆的巡查力度,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按照食品规定的贮存条件存储食品,及时清理过期和变质的食品及原料。积极防范散装食品(包括果蔬、粮食加工品)和冷藏冷冻食品疫情防控风险。食品配送人员应当经过健康体检,对运送的预包装和散装食品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严防运输环节造成的交叉污染。
(二)强化餐饮服务监管,严防交叉感染污染风险
各分局、食药监所要特别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餐饮行业疫情防控措施加快复工复业的工作指引》所列基本复工条件、用餐人员管理、从业人员管理、营业场所管理、采购加工管理、落实主体责任等六项要求严格落实,进一步压实其主体责任,切实提升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一是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严禁有乏力、发热、咳嗽、腹泻、咽部炎症等症状的从业人员上岗工作;严禁在餐饮服务场所饲养和宰杀畜禽等动物;严禁采购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畜禽肉;严禁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二是提高风险隐患意识,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落实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和加工要求,食品烧熟煮透;落实餐用具清洗消毒制度,餐用具要按照要求每餐次进行消毒并保持清洁;落实规范操作要求,从业人员从事食品加工操作(含分餐)时,要全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落实加工操作及就餐场所清洁卫生要求,保持空气流通,定期对设备设施、场所地面等进行消毒;落实餐厨废弃物处置制度,做好餐厨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三是夯实网络餐饮安全,强化对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和送餐人员的防控宣传,确保配送容器每日清洁消毒,严格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或使用“食安封签”;强化送餐人员健康管理,送餐人员每日测量体温,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个人卫生,确保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鼓励选择外卖订餐服务,倡导“无接触配送”,协商约定将餐食放在指定位置,避免面对面送取餐;强化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上的“野味”产品和无许可入网商户的自查自纠工作,下线相关商品和商户。四是全力保障用餐人员安全,提醒用餐人员进入就餐场所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除就餐时间外)并测量体温,无发热、咳嗽等症状者方可就餐;鼓励用餐人员打包带回、单独用餐,避免扎堆就餐,如确需堂食,大堂餐桌间距应不小于1米,包间人数应不超过10人;确保及时消毒清洁和室内通风。
(三)加强野生动物和活禽管理,全面防控疫情传播
各分局、食药监所要进一步加强农(集)贸市场的监管防控力度,组织执法人员,逐一排查,坚决禁止违规宰杀售卖活禽,同时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坚决防止反弹。对于现场宰杀销售活禽及销售来源不明、无法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禽肉产品的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四)保证市场物资供应,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各分局、食药监所要紧密围绕米面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作用,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一是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所持健康证明在2020年2月1日后有效期届满的,可延期使用到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后90日内。二是要对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开展帮扶,特别要对辖区内的大型超市、农(集)贸市场尤其食品批发市场开展精准帮扶,协调解决食品原料进货难、产品物资运输难、防疫物品采购难等相关问题。三是鼓励企业、商家积极参与市场监管总局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三保”行动,把责任挺在前面,用良心做好食品,众志成城抗击疫情。四是要加大对粮油菜、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的抽检工作,做好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信息的及时处理。五是要加强一线监管人员的安全防护,关心执法人员身心健康,全力以赴战疫情、保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日前,全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后,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堂食等陆续恢复。各分局、食药监所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全国正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攻坚阶段,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做好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于防止新冠疫情蔓延和食品安全风险叠加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分局、食药监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和责任感、使命感,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提前谋划、主动作为、精准施策,采取更加迅速、更为严格、更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持续加大食品安全整治力度,不断完善食品经营单位疫情防控体系,不折不扣抓好食品安全监管措施的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担责,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无缝隙,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重点。各分局、食药监所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对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管“一盘棋”谋划,一张作战图推进,实行统一指挥、统一部署、统一调度,坚决防止食品安全风险与疫情防控风险叠加,切实维护好工作大局。同时,以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等为重点场所,以肉蛋奶米面油水果蔬菜等为重点品种,以餐饮堂食为重点内容,强化风险排查、风险防控,全面开展监督和抽检工作;督促食品经营者细致做好规范经营贮存、人员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促进社会共治。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工作站、省级和市级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连锁企业等的社会共治和示范引领作用,以倡导“健康安全”为主题,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加强对疾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引导,强化企业的品牌意识和安全观念,增加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以万全的措施、周到的服务、全新的形象抓好疫情防治工作的全面落实。
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