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司法行政部门七项举措推动根治欠薪工作
省司法厅日前制定《关于认真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围绕服务农民工就业创业、劳动权益保障、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等任务,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形成从立法、到普法守法、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执法司法的全过程、全时空覆盖,推动2020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目标实现。
一是强化劳动监察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突出工程建设重点领域,加强工资支付日常执法,推动欠薪问题源头治理。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要求,确保行政执法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推动完善监察执法协作机制。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协调作用,支持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
二是深入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与体检。从现在起到5月底,集中开展农民工与劳动合同调研服务活动,提供主动服务,完善预防措施,防止年底集中爆发欠薪现象。以县区司法局为主,在辖区内对所有企业劳动合同与劳务用工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发挥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用,针对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全面法律体检。对劳动合同签订与劳务用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大数据比对分析,提供个性化、多元化法律解决方案。
三是推动欠薪纠纷从集中化解到及时就地化解。聚焦农民工主要输出地和用工地,在建筑工程、餐饮住宿、物流快递等重点行业,展开针对性、经常性排查,及时预警化解隐患。积极动员企业、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行业性专业性劳动争议人民调解组织,加大对涉及农民工欠薪纠纷的调处力度。统筹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完善农民工欠薪工作常态化机制,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变事后调解为事先预防,变集中化解为平时化解。
四是做好根治欠薪领域的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的监管,对资金拨付、工资支付等各个环节予以规范,确保工程款按期拨付,实现农民工工资零拖欠。以建筑工程和制造业领域为重点,组织和深化“送法到工地、到企业”等活动,宣传欠薪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督促企业增强法律意识,规范劳动用工制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时按规发放工资。
五是全力做好欠薪维权法律援助工作。在“12348”热线电话设立根治欠薪服务专席,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根据条件设置专门窗口,确保农民工及时得到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开通农民工欠薪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欠薪农民工一律免于审查经济困难条件,简化审批手续,努力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对可能引发群体性讨薪或敏感重大的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应及时协助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六是创新做好公证服务根治欠薪工作。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指导督促拖欠工资的企业与劳动者签订还款协议,并由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研究建立完善公证失信当事人名单管理制度和公证机构主动提示还款制度,对办理还款协议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后,逾期未还款的欠薪企业,公证机构主动提示还款;对拒不还款的,依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同时依法依规申报纳入失信公证当事人名单,按程序实施失信惩戒。
七是统筹做好欠薪维权各项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律师持续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协助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帮助农民工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并与“法援惠民生·服务农民工”品牌建设统筹衔接,推动活动开展常态化。推动有需求的企业建立法务工作机构、配备专门人员或者选聘外部法律顾问,开展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工作,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合规发展。积极提供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依法为农民工欠薪维权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省司法厅要求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积极与财政、人社、银行等部门沟通衔接,形成根治欠薪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工作效果;深入开展实地调研,摸清重点难点问题,提出有针对性解决措施,注重运用信用手段,加大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力度,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健全预防和解决欠薪问题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