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皇姑区赵洪刚刚好包子铺不合格油条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2021年1月29日),涉及我区1家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沈阳市皇姑区赵洪刚刚好包子铺经营的油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油条,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mg/kg,标准指标≤100,实测值353,生产日期/批号无,为散装商品。
(二)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台子所对沈阳市皇姑区赵洪刚刚好包子铺经营场所于2020年11月18日实施现场检查,现场有油条在售,但不能确定油条是否铝的残留量超标,受检油条生产数量50根,销售数量40根;受检生产数量10根。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沈皇市监处字〔2021〕026号,依据《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二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或者注销登记备案卡。”的规定,决定给予警告,并于3日内改正违法行为。
(三)沈阳市皇姑区赵洪刚刚好包子铺已在经营现场显著位置发布不合格产品召回公告。
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