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皇姑区房产局工作总结
2017上半年区房产局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不忘初心、知难而进、依法行政、认真履职,实现经常性工作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重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行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现将我局2017年度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7年上半年工作的完成情况。
(一)保障性住房工作。
廉租房保障:2017年,我区廉租房租赁补贴任务指标80户,已经全部将任务指标下放到各功能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已对辖区内居民进行申报、初审、个人资产情况核查。截止目前已经审批89户,提前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指标。经适房保障:2017年经适房,沈阳市住房保障办没有下达任务指标,截至目前没有下发工作指导性文件。公共租赁住房保障:2017年,我区公租房任务指标850户,已经全部将任务指标下放到各功能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已对辖区内居民进行申报、初审、个人资产情况核查。截止目前我区已经上报市办审批154户,审批返回件***户。
(二)公房管理工作。
公房租金收缴工作:2017年度上半年共征收公房租金203.8 万元。租赁合同换签及使用权更名工作:换签租赁合同58户,使用权变更62户;房改工作:上半年共出售公有住房83套,3728.92平方米,归集资金1055737元。其中出售公有直管住房48套,2123.34平方米,归集资金698547元;出售公有自管住房35套,1605.58平方米,归集资金357190元;为社会弃管房产办理房改3户,160.5平方米,归集资金40,125元;车辆厂已交房产换证324件次;接待政府低价房、社会弃管房、房产业务政策咨询600余人次。
(三)国有资产核查工作。
出租房屋初查工作:经过初查,我局所属单位出租房产涉及单位6个,出租房产35处。其中:按照区国资办的要求已经评估签订新出租合同5处;已经评估尚未签订新合同(遗留问题较多的正在协商解决、承租人要申诉等情况)9处;已经评估尚未签订新合同(承租人不在沈阳、合同需重签一年的、已交定金的、评估报告未出的等情况)6处;计划评估3处;未评估8处(奥祥公司正在进行转企工作);没有评估(经区国资同意:2号公寓及临时楼顶墙壁出租)4处;取得租金待履行程序上缴财政非税收入账户。房产出租情况:35处出租房产中,按照区国资办的要求,有18处存在问题,其中有的正在评估中,有的列入评估计划,有的租房人未在沈阳,尚未签订新合同,还有遗留问题,经济往来前款,新旧合同不相符租期问题,都正在协商研究逐步一一解决,如协商未果,将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四)存量房交易及解遗办证工作。
存量房交易情况:2017年上半年,局交易中心共办理房产转移登记***28件,其中买卖5240件,继承、赠与、离婚析产1188件。成交面积40.5万平方米,成交金额22.07亿元; 解遗办证情况:目前,“华克寿”项目仍有部分未经过确认的手续,2017年上半年共办理确认手续352件。同时,经过与市解遗办积极的沟通,今年上半年,我区“新汉城”和“甜园”两个项目通过了市政府的审批,现在已经开始为部分居民办理房证。
(五)维修服务工作。
日常维修:2017年维修中心共接听、接待住户来电、来访10000余次,完成应急抢修、小修及养护维修工作3000余件,其中涉及:电气维修20余件;上水管线维修:200余件、室内排水换管:40余件;下管线疏通:10500余延长米;窨井疏通及清掏:710余座;窨井修复及更换井盖:90余座,化粪池吸排污:50余座;外墙排险:75处;屋面防水:小修351处。党员奉献:组建“党员先锋队”利用业余时间多次与社区开展共建帮助活动,帮助残疾人、低保户等弱势群众解决房屋维修问题,赢得了社区及广大住户的一致认可。
(六)供暖供热工作。
拆联工作:皇姑区现有供热面积4278.6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3129.***万平方米,非住宅为1149.01万平方米。目前我区2017年“拆小并大”任务数为12座燃煤锅炉房,22台锅炉,总吨位307吨,供热面积: 229.41万平方米。目前“拆小并大”工作全面进行中,已完成1座燃煤锅炉房,3台锅炉的联网工作,其余的正在约谈、协调中,各联网单位正在制定方案。锅炉吨位认定工作由房产局、质监局和环保局组成联合核算小组共同认定,认定工作按计划已经展开,6月底完成去功能化并核算完毕,其余工作有序组织实施。三修和旧管网改造情况:“三修”工作已经开展,内容包括:大修锅炉、更新辅机设备、大修辅机设备、翻新井室、更换阀门、外管网局部维修、室内供热管网维修和更新单元立杠等;2017年计划更新改造旧有管网24公里,现正在组织实施中。
(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按照区法制办工作要求,上报“三乱”整治工作组织机构、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开展全局执法证摸底工作,同时按区法制办工作要求,组织供热办、行政所等单位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执法证申领考试工作;与司法局对接,完成“七五”普法宣传教育相关材料报送工作。
(八)安全生产工作。
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局党政一把手亲自挂帅,局属12个单位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设专(兼)职安全员电话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宣传组织到位。各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不走过场,结合各自实际,从实战出发,做好所有安全生产活动各节点任务安排,真正做到了组织领导、思想认识、防范措施、工作责任四到位。明确责任制度。明确了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制定并完善了《皇姑区房产局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等23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应急预案。制定并下发了《皇姑区房产局重大突发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并针对局属各行业的特点,制定了《房屋维修应急预案》、《房产经理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供暖应急抢修安全事故预案》,对各项事故的预防及救援车辆、人员、物资等应急响应、现场救援等进行规范。
(九)小区改造工作。
按照沈阳市房产局《幸福房产共同缔造2017年工作方案》文件精神,2017年改造标准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根据各功能区上报改造小区的建筑面积初步估算改造资金。
我区在2017年计划改造小区10个、面积54万平方米,105栋,住户8808户,计划投入资金7000万元工程预计12月30日竣工。愿意参与改造的旧住宅区已经确立10个点位,分别是辽河功能区的玉芳园、松花江小区;三台子功能区的新乐小区、文南小区、桔蔷小区;舍利塔功能区的和谐大院、金沙江小区、太平庄小区;明廉功能区的向工中小区;黄河功能区的长江南小区。目前正在开展立项工作。
(十)房屋租赁及解危工作。
租赁办证业务:上半年办理住宅房屋租赁备案登记1046件。全员参加“机打租赁证”培训,党政领导带头学习业务,全员掌握电脑操作机打租赁证录入程序,缩短办证时限,即时办证。汛期前对辖区15栋,18户危险房屋进行走访排查,督促产权人解危,针对公安厅的单位自管危房,由局主管领导带领行政所、安全办、维修中心的主要领导到现场与公安厅保障办沟通,拿出具体解危方案,落实躲险地点和监护人,防止房屋倒塌伤人,确保房屋的住用安全。
(十一)政务公开工作。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常规项目公开、资料汇总等工作制度。通过区政务公开平台向社会公众及时公开我局工作动态、依申请信息、重点领域信息等内容。完成2017年政务公开机构简介、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的录入工作;公开我局公文公开源头属性机制、新闻发言人制度、依申请制度、公开保密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完成区政务公开基本工作信息录入 20条,我局的重点领域信息9条,回复依申请10次,将2016年涉及的66件提案信息全部录入,方便百姓随时了解反映问题的处理结果;完成“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筹备、组织、宣传文件发放等工作、并公开相关工作方案、总结。
(十二)奥祥转企工作。
按照区委、区政府会议部署,成立转企工作推进小组,对奥祥公司固定资产、人员薪资等基本情况进行核实、梳理。组织转企单位班子成员及未转企职工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精神,逐一通知尚未转企的职工宣传转企内容,引导其认清形势,积极参与转企。多次接待奥祥公司退休职工,对其所反映的个人问题做了详细记录并针对其所反映的诉求形成《关于柳忠民、郭伟等四人所反映问题的答复意见》、《关于奥祥公司退休职工冯宝玉等四人所反映问题的答复意见》等专项材料。
(十三)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全员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分析各自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撰写剖析和整改报告;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禁违反规定收受礼品、购物卡等,建立健全局科级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护照管理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坚决杜绝发生违法违纪案件。
(十四)重点工作(北京中城智慧改造项目)。
我局住宅小区管理办代表区政府与华城智慧(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定合作框架协议,推进北京中城智慧改造项目,拟将我区老旧小区改造成新型智慧社区。同时,对改造后智慧社区积极探索和创新管理模式,改造后的旧住宅区将具备保洁、园区秩序维护和共用设施设备小修维护三项基本内容,还将完善社区服务,完善共管机制。目前,正配合北京华城智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重新选定改造点位。
二、工作亮点
【区房产局交易中心办事流程做“减法”,优化服务做“加法”,全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房屋转移登记”办理与每一户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在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房产交易、劳动就业三方面业务每天共接待群众办事1000多人次,其中办理房产交易的业务量超过了一半。按照以往的“房屋转移登记”办理规定,涉及市区两级三个部门,原产权人查档后,需要3个工作日取核档单;然后到契税窗口核税,5个工作日后再缴税;缴税后到房产交易窗口办理交易,15个工作日后取证。不仅需要当事人多次往返办理,23个工作日的办理时限也让一些着急的市民很挠头。为了更好地服务百姓,皇姑区交易中心坚持问题导向、问需于民,自加压力启动内部流程创新,做好营商环境的“加减法”。经过部门间的沟通联动和试运行,反复研究办理流程细节,寻找节省和压缩办理流程和时限的办法。压缩查档和核税流程,产权人查档后直接到契税窗口核税,查档结果不再由当事人到窗口领取,改为直接由产权和交易窗口内部流转,由交易窗口打印出核档单,压缩了3个工作日;同时,房产交易部门增加设备和审核人员力量,在审批时限上又压缩了3个工作日,从根本上实现办理流程做“减法”,优化服务做“加法”。 年初以来,皇姑区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交易工作全方位推行延时服务,周六、周日不休息;并针对老弱病残孕等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实行预约式***服务,对前来中心办事行动不便的市民实行下楼办件,以更便捷、贴心的服务满足市民的办事需求
三、2017年上半年工作主要体会。
随着市场形势的变化,我局的经营与管理工作也随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致使我局原有优势消失殆尽,支持发展的经济键条断裂。为了找寻生机,我局不断适应体制,转变观念,通过不断的摸索与实践,找寻适合自我发展的道路。下一步力争依托政府的政策扶持逐步实现物业管理、小区服务、维修服务、房屋鉴定等多点支撑,向市场要发展,向服务要效益。
四、2017年上半年工作存在不足和问题
(一)对突发性应急抢修应对不足。
主要表现在一是职工队伍老化、人员技能受限、一线工人短缺且素质参差不齐;二是受资金所限,应急设备不足,不能及时进行应急抢修;三是专业技术人才流失,工人工种搭配不合理。
(二)改造过程各单位衔接不顺畅。
一是各种网线在改造过程中很难找到管理单位,统一梳理;二是个别市政排水管网比园区内排水管网水位高,经常出现排水倒灌现象,在施工过程中如需降低市政排水管,很难办理挖掘市政路相关手续,导致排水施工不彻底;三是改造后的园区经常出现路面刚铺装完工,其它单位因维修管网破坏路面的现象。建议市城建主管部门统一协调地下管网相关单位提前做好计划,合理安排施工,避免“城市拉链”。
(三)业主大会召开难、业委会履职难。
业主大会是业主维护自身权益的自治组织。虽然国家、省、市法律均为业主大会的成立予以了明确规定,但是一些园区在业主大会成立问题上,还是面临着操作程序不清、指导监督职责不明、业主参与意愿低等诸多问题,这对后续业主维权、选聘物业企业等工作带来了一系列影响。另外,业主委员会在履职过程中也面临着法律知识欠缺、缺乏监管等诸多矛盾和问题。
(四)业主缴费意识低。
业主按时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尽的义务。虽然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已实施多年,但业主的主动缴费意识还是较低,业主常常以不需要物业服务、不在园区居住、不乘坐电梯和开发遗留问题等诸多原因拒缴或少缴物业费。
(五)机构隶属关系不清、职工队伍不稳定。
2015年9月沈阳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成立后,原房产交易业务由市房产局划规到市规划国土资源局。但截止到目前,只有郊区县的房产交易部门于2016年12月整体划归到市不动产登记局,而市内五区房产交易业务、人员均没有被接收管理。造成局属交易中心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目前隶属不清,无法掌握不动产交易的最新政策。虽然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能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但交易职能、机构、人员不一致的矛盾越来越凸显,目前,我区存量房转移登记工作仍按原有操作手册进行受理、审核和核准工作,致使市、区两级业务工作程序不统一、不流畅,出现业务纠纷时,无法得到上级业务部门的政策指导,转让双方与工作人员难免有矛盾激化的倾向,造成工作人员都产生了焦躁不安的情绪,对交易工作及社会稳定都有不利影响,是打造营商环境的不利因素。
(六)维修服务资金不足。
由于我区绝大部分都是60-80年代的老旧房屋,破损严重,致使维修工作量加大,加之我局维修力量不足,造成维修滞后。由于直管公房一直处于低租金水平,每年只能投入有限的维修经费,导致现在直管公房破旧不堪、年久失修,特别是一些危房不能够进行一次性整体大修。区投应急维修资金不能及时拨付到位,造成华山小区屋面漏雨、地下室常年积水、电梯存险等问题不能有效解决。
五、2017年下半年工作思路和措施
(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组织全局中层干部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深入开展权力观、利益观和党纪法规教育。积极开展对物业服务乱收费、窗口单位吃拿卡要等工作作风的专项整治活动,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行风,营造房产风清气正的廉政氛围。对于群众来信来访涉及的违纪问题,积极收集证据。一经核实,从严处理,保证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高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要利用一定的时间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邀请相关学者、专家结合行政执法工作中发生的实际案例,为行政执法人员宣讲法制教育。同时,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切实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好务。对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情况要进行定期检查,并组织社会监督员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防止违诺、违示、违纪问题的发生。
(三)加强房费收缴和清房力度。
依法、依理、依情开展陈欠租金及物业费清理工作,积极利用房产管理职能清理陈欠,力促租金、物业费收缴率大幅提升;加大克俭公租房被强占房屋的清理和巡查力度,将看护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公租房征收工作快速推进。
(四)加强电梯安全管理。
对全区住宅小区电梯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梳理,尽快提出消除隐患保证安全的工作措施,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狠抓基础、规范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方位强化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全面提高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综合防治与应急管理水平。
(五)强化保障性住房手段。
对我区低收入群体即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沈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者《沈阳市城市低保边缘户救助证》的居民,本着“应保尽保”的原则,将符合保障条件的居民积极纳入廉租房保障范围;加大宣传力度,加速与公租房保障家庭签订租金优惠合同,积极配合下半年沈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组织的公租房电脑派位工作,切实解决我区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问题。
(六)落实非物业扫保监督职能。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非物业小区环境卫生整体水平,继续根据《皇姑区非物业小区环境卫生作业管理考核办法》对我区各功能区的非物业扫保工作进行监督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人员配置、保洁作业管理、垃圾收集管理、工作记录等。
(七)切实发挥行业指导作用。
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落实老旧小区物业管理主体,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重点解决服务缺失问题,落实维修责任,解决老旧小区维修难问题。
(八)制定危险房屋解危预案。
对单位自管房屋由产权单位房产处出具加固、支顶及躲险意见;对危险房出租房屋联系功能区和执法局做好腾空工作;对无能力的私有房产做好躲险安置。
(九)推进拆小并大和供热托管。
按照沈阳市2017年市供热办的指示要求,对20吨锅炉进行“拆小并大”联网工作。有步骤的与拟联网热源对接并组织实施监督工程进度。督促各联网单位对二次网进行维修,必要时进行更换,为 2017-2018年度冬季供热工作消除隐患。
目前,区供暖公司由于设备老旧,环保设施不完善,公司无力投入改造资金,正在研究多种发展方式(买热、托管、合并经营、股份制公司)。相比较,采取引入社会资本进行改建运营的模式,完全符合国家通过社会资本介入的方式加强公共服务领域建设的方向。下步,待条件成熟后,立即与托管方就三修改造、管网和新建换热站等事宜进行成本核算,确保冬季百姓供暖。
(十)细化房屋维修制度。
确保市直管公房小修养护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确保市直管公房中大修工作安全顺利实施。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包括考核制度、信息管理制度、老旧房维修费提取使用实施细则等,做到所有工作公开透明化。
(十一)做好房屋排险及防汛工作。
对辖内房屋进行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及治理。同时,进一步强化过程管理,逐栋落实检查排险责任,不走过场。本着“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与各功能区密切配合,把房屋防汛及防险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安全度汛和房屋的住用安全。
审核人:滕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