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区商务局行政执法情况报告
区商务局作为1个职权主体,重点从事上级的委托权限,2019年度共具有行政执法权4项,具体如下:
1、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审批(行政许可项),受市商务局委托具有该职权,但2019年无该办理事项。
注:2020年1月1日《外商投资法》执行后,该事项取消,不再办理。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行政许可项),受商务部委托具有该职权,同时,根据市商务局的要求,协助自贸区(沈阳片区)苏家屯区辖区内的自贸区企业办理该事项。
2019年度全区完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176件次(包括自贸区项目备案94件次)
注:根据“***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要求,从2019年12月1日起,自贸区项目取消该事项,不再办理。
3、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行政许可项),受市商务局委托具有该职权,但我区一直无该办理事项。
4、外派劳务招收备案(行政确认项),受市商务局委托具有该职权,但我区一直无该办理事项。
区商务局行政执法在岗人员3人(在编人员1人),参加2017年培训考试合格人员1人(在编),并且2018和2019年度均参加区执法人员的培训活动。
区商务局适时编制和调整4项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按照区编办、司法、营商等部门的要求,在有关平台公示、公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