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安推出七项出入境新政
昨日,我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推出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沈阳全面创新改革示范区外国人签证、入境出境、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等七项出入境政策措施。
1.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经自贸区管委会等单位推荐,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我省确定的推荐单位为辽宁省商务厅、沈阳人才工作办公室。
2.外籍人员已在当地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留不少于6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工资性年收入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规定标准,经工作单位推荐,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并允许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同申请。我省确定的2017年工资性收入标准为35万元人民币,纳税标准为6.5万元人民币。
3.外籍华人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当地工作,或外籍华人在本地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4.对来当地探望亲属、洽谈商务、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可以签发5年以内多次入出境有效签证;对在本省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可以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5.对具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外国留学生,可以凭我国高校毕业证书申请2~5年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进行毕业实习及创新创业活动。期间被有关单位聘雇的,可以按规定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对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备案的企业邀请前来实习的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可以在入境口岸申请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入境进行实习活动;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的,也可在境内申请变更为短期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进行实习活动。
6.在当地工作的外国人,如其已连续两次申请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且无违法违规问题的,第三次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可以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
7.有关企业选聘的外籍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办妥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在入境口岸申请工作签证入境;来不及办理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凭企业出具的邀请函件申请人才签证入境。
出入境新政瞄准我省急需四类外籍人员
我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推出的七项出入境新政适用范围是包括沈阳片区、大连片区、营口片区在内的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沈阳全面创新改革示范区,主要服务于外籍高层次人才、长期在华工作人员、外籍华人、外籍留学生和外籍学生等四类外籍人员。
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政委李荣海对新政实施意义以及外籍人员关注的焦点问题进行了解读。
李荣海表示,这七项出入境政策措施精确瞄准我省急需的四类外籍人员,将很大程度上解决制约束缚我省吸引聚集外籍人才的政策瓶颈和制度障碍。
按照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规定,国际高层次人才申请在华永久居留,须由国家相关部委或当地省级政府作出推荐。现在,将推荐职权下放到辽宁省商务厅和沈阳人才管理办公室,将向海外高端人才释放强烈引才信号,使外籍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提档加速。
对外籍技术人才、管理人才以及拥有长期稳定工作的普通外籍人员,增加口岸签证种类,列入5年居留许可适用对象,降低永久居留申请条件,特别是允许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随同申请,使其对在华工作有着稳定的居留预期。
为回应外籍华人强烈的回国创业创新热情,给予外籍华人特殊便利政策,推出签发5年以内多次入出境有效签证和5年居留许可,高学历外籍华人可直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等政策,进一步激发他们的归属感、自豪感,便利外籍华人回辽、来辽工作发展。值得关注的是,新政实施后,对外籍留学生和外籍学生到辽宁创业实习,提供开放便利的口岸签证政策,2至5年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及工作类居留许可,为其来辽、在辽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有利于吸引更多外籍学生来辽创业创新。
焦点问答
3类人员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问题一:哪些人适用自贸区政策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解读:符合一定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外籍工作人员、外籍华人3类人员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根据相关认定标准,将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外籍人才、符合国内外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外籍人才、创新创业型外籍人才、优秀青年外籍人才、经副省级以上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人才这5类人员列入外籍高层次人才范畴。
在辽宁自贸区或沈阳创新改革示范区注册企业工作的,且符合人才认定标准的外籍工作人员,凭辽宁省商务厅或沈阳人才工作办公室出具的推荐函和个人护照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工作地的地市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问题二:外籍工作人员怎么样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解读:经工作单位推荐,持以下材料:连续4年工作单位开具的工资性收入证明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现工作单位出具的推荐函;
国内和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报告以及个人护照身份证件。
到工作地的地级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一同申请。
问题三:外籍华人可以享受哪些自贸区政策?
解读:一是可以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者在自贸区、沈阳创新改革示范区注册企业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人员。持以下材料到工作地的地市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1.本人曾经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证明材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身份证、户籍证明、户籍注销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退籍证书、出生证明等;2.教育学历学位证明,如属境外教育机构的,还须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或国家教育部门指定的机构进行认证,或提交外专局签发的工作许可及公安机关签发的工作类居留许可;3.国内、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4.体检报告以及个人护照身份证件。
二是可以签发5年以内多次入出境有效签证。对来辽宁自贸区或沈阳创新改革示范区探望亲属、洽谈商务、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持以下材料到工作地的地市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1.本人曾经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证明材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身份证、户籍证明、户籍注销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退籍证书、出生证明等;2.探望亲属、洽谈商务、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相应证明、声明或担保;3.外国人申请相应种类签证要求的其他基本材料。
这里所说的外籍华人是指曾经具有中国国籍的外国人。
问题四:在华留学生可享受哪些自贸区政策?
解读:可以签发2~5年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具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外国留学生,持以下材料到到工作地的地市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1.我国高校毕业证书;2.创业计划或拟创办企业的证明材料;3.当地自贸区管委会或沈阳创新改革示范区出具的证明函件;4.外国人申请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要求的其他基本材料。
问题五:境外外籍学生可以享受哪些自贸区政策?
解读:可以申请口岸短期私人事务类签证。境外高校外国学生持以下材料到沈阳、大连、营口市公安局口岸签证机关申请:1.本人属于境外高校在校生的证明材料;2.当地自贸区管委会或沈阳创新改革示范区出具的证明函件;3.邀请单位出具的邀请函;4.外国人申请短期私人事务类签证要求的其他基本材料。
问题六:个人年收入和纳税个人标准是根据什么制定的?
解读:外籍工作人员申请永久居留,个人年收入和纳税个人标准按照沈阳、大连、营口三市上一年度个人工资性年收入标准平均后的6倍作为依据,测算出标准为工资年收入35万元人民币,依法纳税额为6.5万元人民币作为年纳税额标准。以工作单位开具的工资性收入证明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为准。(华商晨报记者赵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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