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一巡察组向胜利街道东关街道郝官屯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7月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召开胜利街道、东关街道、郝官屯镇党委巡察情况反馈会议。
巡察组首先传达了6月19日县委书记朱文蔚在巡察工作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传导了县委全面推进巡察工作的明确态度和坚定决心。之后,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向三个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全体机关干部和基层党政负责人,进行了巡察情况反馈。
巡察组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胜利街道、东关街道、郝官屯镇党委能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能够结合全县“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区”、“幸福康平共同缔造”等项重点工作,研究和落实本单位工作任务,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新的成效。乡镇(街道)机关干部能较好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领导班子成员能按规定报告个人事项,办公用房面积符合要求。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财政资金等“三重一大”项目,能够提交党工委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但通过对近三年工作的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胜利街道党工委: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得不实,对于上级的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精神没有组织及时学习和部署落实;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得不实,部署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次数较少。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党建工作和经济工作不能做到两手抓、两手硬,缺少具体的部署、指导、检查和考核;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得不好,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查摆问题还不够较真;党工委对村级组织建设监管不到位,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三会一课”记录册填写不规范、不完整。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村级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多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年度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不足2次;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纪检副书记分管其他业务问题;八项规定精神落得不实,存在大操大办现象。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存在违规发放补助费问题,被及时叫停;“三公”经费没能逐年递减;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不够准确;对村级财务监管不严,街道代理办人员没有发挥监管作用;工作纪律执行不够严格,存在迟到、早退、不在岗,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东关街道党委: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对上级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精神没有及时组织学习落实;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部署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次数较少。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党建工作和经济工作未能做到两手抓、两手硬;管党治党意识不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不到位,没有把党的建设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指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得不好,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查摆问题不够较真;个别村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好,记录不规范、不完整。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有待加强,存在大操大办现象,对个别村涉嫌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没能及时进行查处;党委会年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不够2次;村级财务监管不严,存在白条子入账问题;机关上下班签到、请假制度执行不严格,个别机关干部和窗口服务人员,有迟到、早退、不在岗现象。
郝官屯镇党委: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班子理论武装不到位,对中央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没有进行传达学习;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次数较少。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缺少对党建工作的具体部署、指导、检查、考核,未实现与经济工作的两手抓、两手硬;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查摆问题不够较真;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不到位,对村级组织建设监管不到位,个别村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好。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次数不够,对涉嫌违纪违规的村组干部组织处理不及时;中央八项规定贯彻不到位,大操大办现象仍然存在;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三公”经费支出没有逐年递减;对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识别不够准确,存在“有车户”现象;村级财务监管不严,不同程度存在白条子入账问题;工作纪律执行不严格,存在迟到、早退、不在岗现象。
巡察组代表县委对胜利街道、东关街道、郝官屯镇党委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彻底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胜利街道党工委书记李长时、东关街道党工委书记王洪玉、郝官屯镇党委书记张晓峰表态发言,表示将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积极制订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把县委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