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
4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段秀华主持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县政府将沈阳能远节能技术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向哈尔滨银行沈阳法库支行贷款还本付息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的决定和县政府将沈阳法库辽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向哈尔滨银行沈阳法库支行贷款还本付息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的决定,并研究了其它事项。
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免去杜波同志法库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任命乔治国同志为法库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蒋宏伟同志为法库县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乔治国、蒋宏伟两位同志作了供职发言。
段秀华对乔治国、蒋宏伟两位同志以满票通过表决表示祝贺,并为他们颁发了任命书。同时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听取了部分市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关于县政府提出的两个议案,会议指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法律及财经纪律的要求,严格手续、管理、程序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我县相关工作有效开展。
会议要求,两位同志在新的工作岗位上,要倍加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切实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恪尽职守,依法履职,扎实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绍英、霍福来、安会民及人大常委会委员参加会议;县领导林涛、姜春杰、王文革、靳伟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