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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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4日发表
法政办发〔2019〕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产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将部分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做如下调整:
副县长房国友同志 负责金融、国资工作。分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金融发展局;联系驻县金融、住房公积金等单位。
县委常委、副县长张祥波同志 不再负责联系住房公积金方面工作,其他工作分工不变。
辽宁法库经济开发区(沈阳法库通航基地)管委会副主任姜春杰同志 不再负责金融、国资工作,不再负责联系驻县金融单位,其他工作分工不变。
法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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