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乡精心布置耐心调查细心工作确保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圆满成功
一.确定普查对象和范围
按照统计标准,普查对象是我乡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
1.个人: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
2.单位:生产经营单位
政府单位:乡人民政府,各村村民委员会。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
三.普查组织和实施
成立新农村乡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乡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服务大厅,负责普查日常组织和协调。
乡普查领导小组为做好乡农业普查的组织和领导实施工作、及时解决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建立普查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对普查准备、布普查置及培训、普查实施、数据处理与开发成果发布各阶段主要工作进展情况的督导检查、组建高素质的普查工作队伍。充分发挥乡政府和个村民委员会的带头示范作用,适度从乡、村干部中选调现场组织和协调人员。
普查前期的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1.大力做好此次农业普查的宣传工作。
2.切实搞好农业普查的培训工作。
3.建立严格的奖惩机制。
四.普查经费和物资设备保障
依据普查工作情况,把普查经费和设备购置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和当年投资计划,确保落实到位,按时拨付。
五.普查工作要求
1.坚持依法普查。
2.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
3.加强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