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2020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2020年,是我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之年。根据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和巩固提升工作安排部署,全县上下要围绕剩余贫困人口脱贫、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这一目标,全面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做好2020年脱贫攻坚和巩固提升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建立防止返贫机制,确保贫困户达到“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切实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确保全县贫困群众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任务目标
2020年,实现剩余的贫困人口1656人全部脱贫。要把脱贫质量放在首位,推动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转变,以产业就业扶贫增收入、以保障性政策减支出、以扶志扶智强后劲、以建好用好基础设施稳支撑、以持续开展帮扶助发展,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实现“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控制新致贫、返贫等问题发生。
三、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夯实基础数据。继续组织开展建档立卡和脱贫成效“回头看”,对脱贫质量不高、脱贫不够稳定的贫困户,采取有效帮扶措施进行帮扶,防止返贫。定期开展建档立卡数据清洗和动态调整,完善信息系统数据,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确保建档立卡数据准确。继续开展“三上墙”工作,贫困户的明白卡、宣传画、档案包要全部入户上墙,做到档案、明白卡信息数据与实际情况相符。
(二)继续开展问题排查整改。对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排查,防止出现贫困县脱贫“摘帽”后松劲懈怠现象。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排查,确保贫困退出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对“三保障”情况进行排查,防止出现拔高标准、扩大范国和降低标准、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问题。
(三)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严把脱贫退出关,脱贫户必须达到“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必须严格履行相关退出程序,确保脱真贫、真脱贫。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做到工作责任不松懈、政策落实不改变、结对帮扶不脱钩、监督考核不放松。建立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等进行监测预警,及时对有返贫和致贫倾向的人口实施精准帮扶。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通过加强扶志扶智、强化产业扶贫、促进转移就业、做好后续帮扶等措施,确保贫困户稳定脱贫不返贫,全面巩固提升脱贪成果。
(四)实施产业扶贫。继续推进产业扶贫项目到村到户到人,使每个贫困村都有1个以上主导产业,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每户都有1至2个长效增收的致富产业。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积极引导和支持村、户科学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符合市场需求的特色农业项目。发展“一村一品”专业村,每个村至少发展1项特色产业。积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继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积极引导贫困户发展特色经济作物,努力实现农业产业结构优化,促进农业提质增效,推进农业产业发展。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可优先享受国家相关扶持政策。深入推进农业科教扶贫,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解决生产技术难题。
(五)实施健康扶贫。全县建档立卡人口、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等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范围,确保覆盖率达到100%,有效降低患者实际自付费用。全面落实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持续落实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在起付线、报销比例等方面的保障政策,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救助范围;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补充保险等保障措施;全力做好健康扶贫动态系统管理,推进疾病预防控制行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六)实施危房改造。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进行等级鉴定,对存量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进行全面改造,彻底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改善住房条件,确保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比率达到98%以上。继续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的危房改造进行补助,继续执行C级维修每户补助5000元,D级翻建每户补助4.5万元补助标准。完善县、乡、村、户四级危房改造档案管理。危房改造信息全程公开公示,保证群众知情权。
(七)实施教育扶贫。认真落实各项资助政策,保证应资尽资。严格按照国家资助政策推进学生资助工作。继续做好贫困家庭学生、学前儿童的补助金发放工作,帮助贫困家庭大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继续做好保学控辍工作,确保不出现因贫辍学现象。继续整合社会力量捐资助学,搭建拓宽帮扶平台,使更多的贫困学生得到源源不断的资助,进一步提升一线教师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干劲。
(八)实施就业扶贫。建设技能培训平台促进技能就业,帮助有培训愿望的贫困家庭劳动力提高就业能力和脱贫本领,搭建用工帮扶平台推动转移就业,开展多种形式的“送岗进村”“送岗入户”活动,全年印发《求职导报》三期6000份,按期发布企业招聘信息,定期开展就业援助。创建岗位开发平台实现家门口就业,对有就业能力、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行兜底安置,实现有劳动能力、就业愿望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100%就业。完善社会保险扶贫政策,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比例不低于90%(含)。
(九)实施兜底保障。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提高各类民政对象补助标准,最大限度扩大兜底保障范围,不断提升民政救助能力。加强农村低保政策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确保农村低保标准动态高于扶贫标准。继续开展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集中排查和动态管理,实现符合条件的对象“双纳入”。全面落实困难家庭重特病残人员的单独保障政策,实施全额救助。继续开展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加强临时救助,开展低保边缘户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并确保全覆盖。
(十)实施扶贫助残行动。核准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有关数据,建立实名制扶贫脱贫台账,做好动态调整。推动落实贫困残疾人综合保障性扶贫举措,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范围。落实贫困残疾人参加医保缴费补贴政策,进一步降低贫困残疾人及家庭医疗费用个人支付比例。推进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落实重度残疾人政府代缴保费政策。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逐步提高补助标准,扩大政策覆盖面。支持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确保残疾人家庭稳定脱贫不返贫。
(十一)实施金融扶贫。建立健全由金融扶贫服务体系、信用评价体系、扶贫贷款风险防控体系和扶贫产业支撑体系组成的“四位一体”金融扶贫工作体系,实现贫困户、帮带企业“应贷尽贷”。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金融扶贫工作模式,全面提升金融扶贫的深度、广度和精准度。完善金融扶贫信息动态管理,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统计监测平台建设,坚持月统计、月监测,及时分析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不良倾向、苗头性问题,切实提高金融扶贫工作实效。
(十二)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继续争取省交通建设投入,提升各级农村公路的通行质量和条件。实施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加强水质监测,在保障贫困群众饮水安全基础上,有效解决季节性吃水难问题,完善各行政村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指导197个行政村按国家标准完成文化室、文化广场提升工作,丰富服务功能。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的人员及医疗设施配备达到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障要求。
(十三)强化定点扶贫。继续落实定点扶贫工作责任,加强定点扶贫工作力量。建立完善驻村扶贫动态调整机制,对因单位改革重组等因素发生驻村扶贫关系变化的,及时调整确定新的驻村扶贫关系。落实县、乡两级对选派干部管理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选派干部考動请假、走访调研、工作报告、述职评议,年度考核等各项制度。各帮扶单位要制定帮扶工作规划和年度帮扶计划,并全面落实,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十四)推进社会扶贫。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加快建立社会组织帮扶项目与行政村、贫困户需求信息对接机制,确保贫困人口发展需求与社会帮扶有效对接。鼓励引导社会各界使用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推动贫困村、贫困户融入市场。加强对社会组织扶贫的引导和管理,优化环境,整合力量,创新方式,提高扶贫效能。
四、保障措施
(一)突出党建引领。健全工作制度,县委、县政府每月至少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继续实行包保制度,继续完善副县级以上领导包多镇、单位包村、党员干部包户的“三级包保”责任制,全力帮助乡镇、村和贫困户研究部署工作方向、帮扶措施、扶贫规划,解决具体困难。继续发挥脱贫攻坚专项推进组作用,确保各行业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继续加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责任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进一步加强县乡两级扶贫机构和队伍建设,做到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预算与扶贫工作任务相适应,切实提供必需的工作保障。
(二)推进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始终把脱贫攻坚和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并确保圆满完成。继续坚持“县负总责、
部门抓协同、乡镇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共同建立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定点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要认真履职,驻村工作队派出单位要加强对驻村人员的选派、管理和监督。进一步细化措施,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真正弄清每一户、每个人的致贫原因和症结,因户制宜、因人施策,制定有针对性的脱贫、防贫措施,真正做到精准帮扶、精准脱贫。
(三)严格规范管理。加强资金项目管理,建立扶贫项目库,实施项目要建立专门台账和档案;通过走村入户抽查核实的形式,加强对扶贫项目运作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财政、审计等资金监管部门要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等进行专项检査、审计。加强动态管理,按照“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原则,贫困人口信息实行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确保基础数据真实有效;构建信息对接共享机制,及时更新共享信息。加强档案管理,完善县、乡、村、户四级档案,确保精准扶贫档案完整、规范。
(四)注重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要把宣传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突出宣传产业扶贫、行业扶贫及社会扶贫成效,在全县形成人人关心扶贫、人人支持扶贫、人人参与扶贫的良好氛国。加大媒体报道力度,充分运用电视、广播、微信平台等各类媒体,全面宣传中央和各级党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政策举措。突出典型宣传力度,及时挖掘扶贫工作中典型事例、先进人物,总结成功经验做法,并积极主动和各级新媒体沟通对接,宣传岫岩经验。加强基层宣传力度,通过定点帮扶、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充分调动贫困群众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的主观能动性。
(五)强化监督考核,进一步强化目标考核,对帮扶措施、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减贫成效和日常工作等方面进行考评。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埋头苦干并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提拔使用时优先考虑;对不胜任、不称职的,约谈相关责任人,并及时做出调整。加强作风建设,把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以及“摘帽”后松劲懈怠等突出问题,确保取得良好成效。依纪依法坚决查处政策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等问题,坚决查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坚决纠正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抓好问题整改,全面排查脱贫攻坚工作中仍存在的问题,彻底加以整改,确保不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