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岗子司法所扎实开展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
受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委托,7月27日,千山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汤岗子司法所组成调查小组对海城籍刘某涉嫌非法经营一案到其暂时居住地汤岗子街道林家村展开审前调查评估工作。
调查组实地走访刘某所提供的居住地林家村汤海隆庭小区,向林家村主任、调解主任及部分村民了解刘某在案前的性格特点、为人处事、邻里关系、社会交往、居住环境、家庭背景等,对作出缓刑处置会不会给当地造成不良影响、是否能服从监管、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形成调查笔录,最终作出评估意见书,由千山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及时向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反馈调查评估报告结果。
审前调查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一项前置程序,对于甄别社区矫正对象,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作为法院审判是否适用非监禁刑、宣告缓刑的参考依据,有效实现“审、矫”工作的无缝对接,同时也为下一步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开展奠定了基础 。截至目前,本月汤岗子司法所共完成审前调查2起,实实在在地为人民法院定罪量刑提供了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