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服务业发展职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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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1日发表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区统一部署,按照省编委办《关于调整全省服务业发展职责的通知》(辽编办发〔2016〕7号)和市编委办《关于调整市直有关部门机构编制的通知》(鞍编办发〔2017〕23号),从即日起,区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商务局调整至区发改局,并由其具体履行区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适应省、市、区服务业发展改革的新变化,尽快做好相关职责的调整,理顺工作体系和工作渠道,进一步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的大服务业管理体制,全力推进全区服务业大发展、快发展。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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