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质监局三措并举扎实开展获证企业证后监管工作
2014年,海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
一是日常巡查与分类监管相结合,确保证后监管的有效性。在对全市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巡查过程中,按照企业获证时的必备条件,依据《辽宁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分类监管评价实施细则》的规定,从质量管理职责、生产条件、人力资源要求、产品标准、过程质量管理、产品质量检验、资质和信用、监督和执法检查等八个方面对企业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检查,全年完成全市24大类80余家企业的巡查监管和分等划级工作。
二是证后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以全市冶金行业专项整治、市政府农资市场检查、建筑材料专项检查为契机,加强了对热轧带肋钢筋、农药化肥、水泥等重点获证产品的检查力度,查处无证生产案件两起,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未办理重新审查案件1起,关停轧钢生产线一条,维护了全市重点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
三是监督检查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加深企业对质量监督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在检查过程中以“重引导、重教育、重整改”为原则,做好质量技术监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督促企业按照要求落实整改,从源头抓质量,增强企业
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把证后监管工作做细、做实、做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