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法院民三庭三项举措提升案件调撤率
2013年是铁东区人民法院的调解年。本着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原则,民三庭针对民商事各类案件进行了归类总结、集中处理,加大调解力度,力求在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的同时,最大程度地化解了社会矛盾。
一是在庭审前,形成了分管院长带队调解、主管庭长指导调解、承办法官阅卷调解的三级工作模式,力求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其中,针对案件数量较多的物业合同纠纷,登门送达80余户,深入基层释法答疑100余人次,走访房产局、物价局、物业公司等有关部门及单位30余次,对案件进行了深入了解,在开庭前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的普法教育和说服工作,促使了部分案件在庭审前达成了和解或撤诉。
二是在庭审中,各承办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分类调解。其中,针对案情类似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组织并承办了全省涉保案件调解协调会,与中国保险报、省保险监督会、市保险协会、各大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和企业形成了联动机制,对涉保案件的调解原则和工作方式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在审判实践中广泛应用,实现了2013年保险案件调撤率翻一番,个别审判员涉保案件调撤率实现了100%。
三是在结案后,全庭利用每周五下午庭务会时间学习近期法律法规,总结调解经验,交流调解方法。民三庭2013年上半年调撤率实现67%,同比上升53%,在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同时,为化解矛盾、维护地区的和谐与稳定贡献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