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区地税局圆满完成2015年度年所得12万元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
个人所得税12万元自行申报工作已经开展第10个年头了。2016年千山区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高收入群体减少、高收入纳税人转出的不利局面下,千山区局早安排、早准备,采取三大措施确保年所得12万元申报工作圆满完成。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摸清申报人数。利用1-3月份申报期的时间,通过区局机关和各税务所申报厅的电子大屏幕、宣传板、税务小书架等督促纳税人办理自行申报。同时,区局进一步对重点税源大户进行政策宣讲,准确掌握了高收入人群的底数,为完成自行申报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二是高度重视,做好监督落实。区局召开专门会议,向各所长传达市局文件精神,要求各个专管员工作认真,不留死角,对所有高收入纳税人的收入情况进行摸底,掌握近3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人员的分布状况。并时时监控,整理分析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情况,向各所提供了4户股权转让纳税人年所得达到了12万元的信息,协助各所完成申报工作。三是加强政策辅导,做到准确申报。区局利用“税收与法大讲堂”的平台,对12万元相关政策进行了系统的讲解,大讲堂除了全体税务干部外,还特别邀请了部分个人所得税重点扣缴义务人参加。主要讲解了年所得12万元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意义、申报口径、申报地点、申报表的填写、法律责任等大家关心的、容易混淆的内容,通过专项辅导使纳税人做到准确申报。最终自行申报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人数同比增长3%,圆满完成了任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