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食药监局为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人员及执法人员集体充电
为全面提高全市基层医疗器械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增强全地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二级以上医院医疗器械使用安全意识,压实医疗器械监管、经营、使用责任,确保公众用械安全。3月16日,鞍山市食药监局在四海大酒店三楼多功能厅组织开展了全市医疗器械监管实务培训,各县(市)区局和市局直属局主管医疗器械工作的副局长及相关科室负责人、鞍山地区二级以上医院负责医疗器械管理的主管院长和器械科负责人、部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负责人约130余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内容主要是针对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和体外诊断试剂监管等法律法规进行培训。鞍山市食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处刘梅芳处长总结了2017年医疗器械监管工作,部署了2018年度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任务,对新颁布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鞍山市食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处齐作鹏副处长组织对2017年鞍山地区查处的医疗器械典型案例进行了交流,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对全市医疗器械案件查处工作进行指导和培训;鞍山市食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处车晓辉同志针对体外诊断试剂的定义、分类、说明书、验收标准、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监管、罚则举例、现场检查建议等10个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
最后,鞍山市食药监局分管领导对做好2018年全市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增强做好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二是坚持工作稳中求进,突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坚持监管需求导向,提升执法监管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突出工作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即坚持指导和监管并重,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把握关键环节,严防严管严控安全风险;完善分级分类监管,落实监督检查制度;强化网络销售监管,落实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企业两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