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解除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Ⅲ级预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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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11月14日,市环保局与市气象局根据气象条件变化趋势,对14日至15日环境空气质量变化形势进行了会商和研判,预计未来48小时,我市空气质量指数(AQI)将小于200,环境空气质量不会出现反弹。
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同意,决定从11月14日12时起,解除我市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转入常态管理。
特此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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