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纪法混同到纪挺法前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法律是依法治国的准绳。
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要求决定了,党纪严于国法。实践证明,“破法”必先“破纪”。然而,一段时期以来,在管党治党实践和党内法规制度中,存在纪法不分、错把法律当底线的问题,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2015年,***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鲜明提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要求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
******指出,党章等党规对党员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党员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而且要严格遵守党章等党规,明确提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2015年5月,王岐山同志在浙江调研时强调,“党纪”与“国法”不是一个概念,不能混同;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抓全党的纪律,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他还就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发表了一系列论述,推动各级党委、纪委在认识和实践两个层面落实好中央要求,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为从制度上实现纪法分开,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大刀阔斧地去除与法律重复的内容,把十八大以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从严治党的丰富实践固化为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鲜明特色,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提供了重要制度支撑。
从纪法混同到纪挺法前,是对管党治党规律性认识的不断深化,必将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中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