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职教城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鞍山市职教城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职教城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支出预算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出预算明细表
五、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六、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明细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职教城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职教城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鞍山职教城产业发展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发展问题进行统筹、建设、实施。
(二)负责对鞍山职教城建设全国技能工人培训基地、社会化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大学生实训基地、农转工培训基地进行研究规划。
(三)负责职教城区域内公共服务、卫生、安全、防火、绿化、商业网点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统一开展职教城的招商引资、园区建设、项目引进、对外宣传等服务工作。
(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鞍山市职教城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鞍山市职教城管理委员会机关
2.鞍山技师学院
3.鞍山广播电视大学
4.鞍山市信息工程学校
5.鞍山市交通运输学校
6.鞍山市现代服务学校
7.鞍山市工程技术学校
8.鞍山卫生学校
第二部分 鞍山市职教城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职教城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鞍山市职教城管理委员会2017年
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鞍山市职教城管理委员会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广播电视教育、进修及培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鞍山市职教城管理委员会2017年收支总预算21779.27万元。
二、关于鞍山市职教城管理委员会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55.6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33.41万元。2017年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95.2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2016年减少97.09万元。主要是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技校教育(项):反映的是各类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支出。
8.教育(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初等、中专、技校、高等职业教育以外的其他用于职业教育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教育(类)广播电视教育(款)广播电视学校、其他广播电视教育支出(项):反映广播电视学校及其他用于广播电视教育方面的支出。
11.教育(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反映除中小学、职业学校项目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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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鞍山市职教城管理委员会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