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证将在我市全面推广实施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7号),为促进就业创业工作需要,进一步落实就业扶持政策,更好地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有关精神,市就业局积极筹措于2015年3月末在全省范围率先启动了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证》发放及就业失业登记服务工作,为辽宁科技大学工学硕士臧晓明办理了全省首个《就业创业证》,成为《就业创业证》全省首发城市;同时通过参加政务公开日、走进直播间等方式,与百姓面对面讲解政策,使《就业创业证》和失业登记范围等政策走进广大听众和劳动者;2015年毕业季来临前夕,搭建了《就业创业证》进校园服务平台,与辽宁科技大学、鞍山师范学院两所本地高校联系,由应届高校毕业生学生代表按照学院、系办分批次,自助办理《就业创业证》,仅师范学院当年离校毕业生办证率就达到60%以上。同时为方便回鞍、来鞍高校毕业生能够在办理档案落户等事项时一站式办理《就业创业证》,市就业局组织精干力量在人社局毕业生报到处设专门窗口,为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创业证》。
“十三五”规划建议强调,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完善创业扶持政策,鼓励以创业带就业,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更名在一定程度上就反映出就业工作重心从就业到创业就业相结合的转变,2014年毕业于沈阳农业大学的刘诗晗成为我市第一个持《就业创业证》成功创业的大学生典型,2015年刘诗晗创办了集生产加工、销售清真产品为一体鞍山市顺兴斋清真食品有限公司,并带动就业5人。
《就业创业证》的用途十分广泛,包括办理就业失业登记、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如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职业介绍、创业培训、申请小额贷款、享受其他创业扶持政策等)、高校毕业生报到、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等事宜。《就业创业证》作为记录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信息的载体,成为劳动者参与就业活动的“一证通”,预计2016年下半年我市将全面推广实施《就业创业证》,从单独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发放过渡到向所有劳动者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