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开展2018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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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09日发表
近日,为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的统一管理,市政府法制办对全市持有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的人员开展2018年度证件审验工作。
市政府法制办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沈抚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要求,对行政执法主体、人员岗位变动情况、执法证件有效期限、执法人员受奖惩等内容进行如实填报。市政府法制办将严格对照《辽宁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各执法单位执法证件进行审验,对已经退休、调离本单位或执法岗位的人员证件,要求各执法单位及时收回并按规定程序申报注销。
通过行政执法证件年度审验这一基础性工作,我办将进一步加强对我市行政执法证件的动态管理,促进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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